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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巍山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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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一)现实需求驱动

巍山是多民族聚居区,主要有汉、彝、回、白、苗、傈僳等六个世居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遗存丰富,存续状况比较完整。巍山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巍山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05年、2014年、2016年、2019年、2024年公布了五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通过多年努力,巍山非遗保护工作在不断探索总结、不断整合优化的过程中,逐步走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轨道。

随着时代发展,部分非遗技艺传承面临断代风险,如传统手工技艺因学习周期长、经济效益见效慢,年轻从业者稀缺;民俗活动受现代生活方式冲击,参与度下降。在此背景下,认定并公布代表性传承人,成为激活非遗传承“造血功能”、延续地方文化基因的关键举措。

(二)法规体系支撑

为建立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效开展传承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从国家到地方性法规执行闭环,确保传承人认定程序合法、管理规范。

二、政策核心内容解析

(一)传承人认定流程

《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由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原则上每三年推荐、评审和命名一次”。

依据上述规定,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经资格审查、乡镇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评出巍山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通过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

(二)传承人群体特征

巍山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公布55人,体现了传承项目广泛、民族和谐交融、年龄层次分明等特征。

从传承人传承的项目类别看,涵盖了七个非遗类别,其中传统音乐类有12人;传统舞蹈类有8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有1人;传统美术类有8人;传统技艺类有21人;传统医药类有1人;民俗类有4人。

从传承人民族分布看,包括了汉、彝、回、白等世居民族。巍山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96项四级(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是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从传承人年龄结构看,涵盖老、中、青三代传承人,既有传承实践经历近60年余年的民间艺人,也有满怀创新活力的年轻,传承人队伍梯队建设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截至目前,巍山共有在世四级传承人150(国家级2人,省级9人,州级20人,县级119人)

三、政策实施影响与价值

(一)对非遗传承的直接作用

1.技艺活态传承: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项目得以传承的鲜活载体,传习所的建设,为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非遗传承,提供了必要场所。近年来,巍山县通过建立并推广“传承人+传习所”活态传承模式,既为项目的区位传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提升了代表性传承人开展项目传承的自豪感和积极性。传承人通过带徒传艺、非遗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传承方式进行口传心授使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得到传承破解“人走技失”困境。

2.文化内涵挖掘:巍山县先后编辑出版了《民族歌舞进校园普及教材》《蒙舍遗萃——巍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巍山彝族打歌》巍山彝族打歌简明读本等非遗资料和普及读物,通过大力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景区”活动,将非遗宣传资料分发到乡镇、社区、街道和学校,让更多的人全面地了解巍山非遗,进一步巩固非遗保护成果。传承人在长期的非遗实践活动中,精准掌握提炼所传承项目的文化内涵通过开展公益性宣传、开办讲座、研发文创产品实践活动,将非遗从“技艺展示”升维到“文化阐释”,增强大众文化认同

(二)对地方发展的综合赋能

1.文旅融合新引擎:近年来,巍山县加大投资,分期推进南街非遗旅游街区建设,对原有街区绿化、亮化作了提升改造;增加街区墙壁彩绘,凸显非遗元素;规范商铺店牌设置,统一规范设计;布展和运营8号院、85号院等形象店面;完成街区景观设计、节点文化元素的植入工程。同时,随着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先后在南街设立了“非遗+旅游”示范点、巍山扎染技艺传习所、巍山布扎传习所、刺绣传习所等非遗传习所体现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激发具有巍山特色的“非遗+文旅深度融合”不断焕发出活力。

2.乡村文化振兴支点:近年来,巍山县集中精力,按照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逐步建立了遍布各乡镇的多个非遗项目传习所,整合当地优质非遗资源,以点带面,不断扩展非遗保护向纵深化发展,激活了巍山非遗的整体性保护,奠定了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我县充分依托分布全县的20余个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传承展示中心、传习所、示范点、非遗工坊、非遗进校园示范学校)开放参观,打造“非遗体验游”游客参与手工制作等沉浸式体验利用巍山县的传统节庆,举办系列非遗活动(歌舞乐展演营造节日氛围、非遗集市文创产品展销增收),传承人通过各种平台,登台展示才艺和作品,吸引游客参与互动体验,一方面极大地丰富文旅业态,另一方面通过非遗消费持续增长来反哺非遗项目的活态保护,形成“传承—发展—保护”良性循环机制

巍山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众多,大多数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扎根乡土,通过餐饮美食协会、刺绣行业协会、竹编合作社的传帮带,以点面,带周边更多人参与非遗产业链的社会生产不断拓宽经济增收渠道。同时,非遗传承实践活动极大地激活乡村文化自信,助力塑造“一村一品”文化标识,让乡村既有“颜值”(生态美)又有“气质”(文化兴)。

(三)对社会文化生态的长远塑造

1.文化认同强化:通过传承人持续传播,让巍山各族群众认同“共同文化记忆”,如“开斋节”“二月八节”“火把节”等民俗类非遗项目,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载体,促进民族交融、社会和谐。

2.文化创新启示:传承人在坚守传统基础上践行“非遗融入现代生活”保护理念,勇于尝试“非遗+”创新(如非遗元素融入现代设计、数字技术记录传承过程),为传统文化适配现代生活提供样本,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传统、开放创新”的文化态度。

四、政策落地关注要点

(一)传承人管理机制

认真落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传承人年度动态考核机制。《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内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每年上半年组织全县传上承人签定传承协议书,年底根据传承协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等次,足额兑付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

第十七条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本级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向社会公布,重新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4.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5.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

(二)保障措施配套

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其主要方式有:

1.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

2.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3.指导、支持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整理、建档、研究、出版、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

4.组织、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

5.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6.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代表性传承人的名义开展活动。

巍山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坚持投入非遗保护经费,确保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有2000元的传承补助经费,对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相关部门搭建“非遗交流平台”,组织跨区域传承经验分享、技艺竞赛,拓宽传承人脉与视野,解决“传承孤立化”问题。

综上,此次传承人公布,是巍山非遗保护从“项目抢救”到“活态传承”的关键跨越,通过激活“人”的核心要素,为县域文化传承、文旅发展、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也为非遗保护提供“以人护遗、以遗兴文”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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