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巍山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6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巍山县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对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力争2024年使用补贴资金达到1200万元(其中9月480万元、10月360万元、11月240万元、12月120万元),预计带动巍山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330万元。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在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该标准予以补贴。报废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购买的新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补贴申请
(1)申请途径: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注册登记后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者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查询均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
(2)提交资料:申请人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旧车《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
3.补贴发放
个人消费者补贴申请提交后,经州商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商务厅委托合作企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根据新车的类型和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分档予以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
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
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
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
2.补贴申请
(1)申请时间: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2)申请途径: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查询均在该申请平台进行。
(3)提交资料:申请人在申请平台提交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前《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等资料。
3.补贴发放
申请人补贴申请提交后,经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由省商务厅委托合作企业将补贴资金兑付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补贴申请的审核一般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
1.补贴家电家居产品范围
(1)补贴时间: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补贴产品类别:共15类家电家居产品,其中家电8类: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其他7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产品类别根据补贴申领等情况调整。产品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2.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3.补贴发放
个人消费者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领取“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并由政府承担补贴部分(从个人消费者的“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中核减)。补贴资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
(四)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9月初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通知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2.补贴发放
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注销等程序后,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实名认证,在申请页面提交注销信息并审核通过后,获得补贴资格。获得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补贴资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
三、相关要求
(一)统筹活动开展
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整合政银企资源,联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推出更多让利优惠和便民措施。统筹“2024消费促进年”“全国家电消费季”等活动,支持企业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和展销会等活动,创新活动现场即买即补模式,增强群众体验感。引导家电销售回收服务运输车辆规范使用辨识度明显的“以旧换新”标识,并保障其顺畅进社区、进小区。指导企业推行消费者网上下单,企业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全流程以旧换新。组织各类汽车销售企业开展置换更新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零首付”、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等政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等优惠力度,鼓励细分场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广泛宣传引导
每月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等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结合“2024消费促进年”“全国家电消费季”等活动,融合文旅、节庆等特色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各乡镇、村(居)委会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线下推广。在人员密集场所,如广场、商场、集镇农贸市场等开展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2.部门宣推。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
3.官媒宣传。县级媒体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融媒体进行多频次宣传。
4.通信企业开机宣传。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企业设置消费品以旧换新开机页面对用户进行宣传推广。
5.社交媒体参与。发动自媒体号(大V、抖音号、短视频平台号等)参与话题引导,发布活动内容,开展多角度宣传。
6.村委会、社区媒介推广。在村委会、重点社区、各小区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和电梯轿厢等载体投放平面海报和视频广告。
7.户外宣传。通过户外电子大屏、单立柱广告牌、出租车LED屏等投放以旧换新活动内容。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有效挖掘消费潜力,广泛动员并有序组织辖区内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活动,创新推动“个转企”和“企升限”;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及引导,严格查处企业价格欺诈、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商务厅联合9部门出台的《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6部门出台的《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文件及州级工作要求,实施好2024年巍山县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对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力争2024年使用补贴资金达到1200万元(其中9月480万元、10月360万元、11月240万元、12月120万元),预计带动巍山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330万元。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在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该标准予以补贴。报废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购买的新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补贴申请
(1)申请途径: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注册登记后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者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查询均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
(2)提交资料:申请人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旧车《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
3.补贴发放
个人消费者补贴申请提交后,经州商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商务厅委托合作企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根据新车的类型和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分档予以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
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
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
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
2.补贴申请
(1)申请时间: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2)申请途径: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查询均在该申请平台进行。
(3)提交资料:申请人在申请平台提交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前《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等资料。
3.补贴发放
申请人补贴申请提交后,经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由省商务厅委托合作企业将补贴资金兑付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补贴申请的审核一般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
1.补贴家电家居产品范围
(1)补贴时间: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补贴产品类别:共15类家电家居产品,其中家电8类: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其他7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产品类别根据补贴申领等情况调整。产品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2.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3.补贴发放
个人消费者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领取“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并由政府承担补贴部分(从个人消费者的“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中核减)。补贴资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
(四)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1.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9月初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通知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2.补贴发放
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注销等程序后,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实名认证,在申请页面提交注销信息并审核通过后,获得补贴资格。获得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补贴资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
三、相关要求
(一)统筹活动开展
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整合政银企资源,联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推出更多让利优惠和便民措施。统筹“2024消费促进年”“全国家电消费季”等活动,支持企业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和展销会等活动,创新活动现场即买即补模式,增强群众体验感。引导家电销售回收服务运输车辆规范使用辨识度明显的“以旧换新”标识,并保障其顺畅进社区、进小区。指导企业推行消费者网上下单,企业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全流程以旧换新。组织各类汽车销售企业开展置换更新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零首付”、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等政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等优惠力度,鼓励细分场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广泛宣传引导
每月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等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结合“2024消费促进年”“全国家电消费季”等活动,融合文旅、节庆等特色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各乡镇、村(居)委会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线下推广。在人员密集场所,如广场、商场、集镇农贸市场等开展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2.部门宣推。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
3.官媒宣传。县级媒体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融媒体进行多频次宣传。
4.通信企业开机宣传。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企业设置消费品以旧换新开机页面对用户进行宣传推广。
5.社交媒体参与。发动自媒体号(大V、抖音号、短视频平台号等)参与话题引导,发布活动内容,开展多角度宣传。
6.村委会、社区媒介推广。在村委会、重点社区、各小区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和电梯轿厢等载体投放平面海报和视频广告。
7.户外宣传。通过户外电子大屏、单立柱广告牌、出租车LED屏等投放以旧换新活动内容。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有效挖掘消费潜力,广泛动员并有序组织辖区内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活动,创新推动“个转企”和“企升限”;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及引导,严格查处企业价格欺诈、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巍山县商务局关于《2024年巍山县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