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发布通知,决定上调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巍山县民政局 巍山县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巍民发〔2025〕10号),巍山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月735元提高至744元,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年6400元提高至6720元,补助水平按保障类别提标,其中,A类从535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B类保持320元/人·月不变,C类保持270元/人·月不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将从每人每月956元提高至968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995元/人·月提高到10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498元/人·月提高到5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从299元/人·月提高到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179元/人·月提高到187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105元/人·月提高到109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从60元/人·月提高到62元/人·月;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至2010元(巍山暂时无此类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至1370元。
救助标准提高后,将惠及1.98万名低保对象、1003名特困供养人员和115名孤儿等特困儿童,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