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1日我局对华能澜沧江(巍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幸福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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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巍山县南诏镇红河源南路2号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行政审批股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日期 |
| 1 | (大环评审〔2025〕8-2号) | 2025年1月21日 |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