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印发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出台背景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指出:“各地区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明确:“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2〕42号)要求:“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暂时无法集中办理的事项外)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接件进行流转办理”。
(二)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精神,由县政务局牵头,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进行了调整更新和修订完善,编制形成《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二、负面清单调整更新和修订完善原则
坚持“进驻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例外必从严”,对确因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负面清单主要修订内容
新增3项:“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取消1项:“档案的接收和转递”。调整事项类型1项:将“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事项的类型由“行政裁决”修改为“其他行政权力”。调整实施机构3项:将“移民安置纠纷调处”事项的实施机构由“县发展改革局”修改为“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将“水事纠纷处理”“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等2项事项的实施机构由“县水务局”修改为“县人民政府(具体工作由县水务局承担)”。
四、负面清单(2025年版)基本情况
负面清单(2025年版)涉及23个县级部门,共78个主项,97个子项。子项含行政许可21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6项。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负面清单原则上只减不增,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