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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巍山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 来源: 巍山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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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大理州人民政府及巍山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巍山县气象局制定《巍山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需要获得巍山县气象局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根据信息公开内容的需要不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以到巍山县气象局办公室(巍山县庙街镇新华村气象站路口往西300米)领取。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巍山县气象局将对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类信息:
  1、公开内容
  在编制《指南》的同时,巍山县气象局同时编制了《巍山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气象局办公室咨询。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查阅相关信息,也可到气象局办公室咨询。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信息按需要进行更新,本局认为不符合继续保留公开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如需要这部分信息,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本局办公室查询。
   3、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气象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请参阅《目录》,向气象局申请获取。气象局不提供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服务。
  1、申请受理机构:巍山县气象局
  2、地址:巍山县庙街镇新华村气象站路口往西300米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2-633066
  邮政编码:6724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向受理机构送交,《申请表》可从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向受理机构领取。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巍山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对符合公开内容的,以挂号信、电子邮件、自取方式,提供电子或纸质材料。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要收取费用的,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气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县监察局或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任意一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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