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属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乡结合实际,编制了《巍宝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阅《巍宝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依托县级门户网网上公开和新闻媒体上公开以及政务公开的形式。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采取印发文件、发布公告、网上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布政府文件、信息、公告,保障企业及公众的知情权,以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以后,将尽快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乡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获取。乡相关职能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情况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
巍宝山乡人民政府。
(二)接受申请地址
巍山县巍宝山乡建设村三角坪,邮编:672400。
(三)接受申请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72-6366439,传真0872-6366439。
(四)申请受理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或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可从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向受理机构领取。
2.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咨询相关业务。
(五)申请的处理
收到申请后,将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质,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齐后再予受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后一并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机关:巍宝山乡纪检办公室,监督电话:0872-6366459。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监督部门或上级政府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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