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文件精神,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0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裁员率=2020年度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的企业进行稳岗返还。 现就符合条件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大仓水厂等61家企业进行补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8日-2021年8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巍山县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 0872-6120525 )
2021年返还公示花名册
巍山县就业局
2021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