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发:因当事人原因造成《出生医学证明》小部分损坏(留存部分上有大部分信息)的,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与住院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可到原分娩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提交材料:
1.父母书面申请一份(签字摁手印):
孩子未落户的: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注明孩子未落户;
孩子已落户的:出具孩子的户口信息(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云南省《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一份;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分娩记录、签发记录复印件各一份(原发证机构盖章),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或正页和副页原件,(查不到记录的或父母亲、孩子的信息不一致的做亲子鉴定)。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补发:因《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损坏面积过大的,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与住院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巍山县妇计中心申请《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与住院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需经亲子鉴定明确亲子关系后方可予以补发,无关系的不予补发。
提交材料:
1.父母书面申请一份(签字摁手印):
孩子未落户的: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注明孩子未落户;
孩子已落户的:出具孩子的户口信息(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云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一份;
3.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一份(原发证机构盖章);
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分娩记录、签发记录复印件各一份(原发证机构盖章)(查不到记录的或父母亲、孩子的信息不一致的做亲子鉴定)。
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备注:
1.父母双方前来办理,如有特殊,母亲必须到场办理。
2.亲子鉴定必须是由有司法鉴定资质并且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出具。
3.工作日咨询电话:0872-6129149(巍山县妇计中心基层卫生科)。
4.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信息记录提供,需按相关规定向该机构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