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本机关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0件,主动公开3件;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删减后公开”0件,主动公开0件,其中政策文件公开 0件,解读0件。本机关办理公文时公开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和"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积极抄送给政府公报 0件、档案馆0件、公共图书馆0件、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件,召开新闻发布会0场,12345政务热线接听率100%,办理12345交办件11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情况。机构职能公开0件。 2.文件类信息公开情况。决策公开 0件,规范性文件公开0件,政策文件公开0件,政策解读公开1件。行政许可公开3969件,行政处罚公开27件,公示公告公开1件。 4.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部门决算公开1件。 5.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营商环境公开1件,双随机一公开公开22件。 6.主动公开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市场监管系统内网对日常许可、监管、处罚事项要求录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也同样要求录入公开,导致工作量重复和加大,部分股室对公开事项疏忽和遗忘。 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工作标准化建设不够。 四是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不广、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公文、处罚、强制等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强化、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平台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云南)”和微信公众号“巍山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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