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巍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适应全县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经巍山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12日起,启用“巍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巍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巍山大队负责管理和使用,仅适用于以巍山县交通运输局名义办理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文书,与巍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巍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