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旅游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理白族自治州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州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与对象
消费者个人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消费,由注册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的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汽车租赁业、摄影扩印服务业等市场主体依法开具的单张发票票面金额(价税合计)不低于100元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此项活动。
二、发票范围
参与开奖的发票种类:云南增值税普通发票、云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三、参与方式
(一)微信小程序
在微信搜索“大理包”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有奖发票”系统,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或上传发票电子图片或手工录入发票票面信息等方式将发票信息录入系统,即可参与活动。
(二)微信公众号
关注“大理包”微信公众号,点击推送的“有奖发票”活动链接,或点击左下角“有奖发票”端口,进入“有奖发票”系统,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或上传发票电子图片或手工录入发票票面信息等方式将发票信息录入系统,即可参与活动。
四、开奖方式
(一)定期摇奖
2023年10月1日起,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录入“有奖发票系统”,校验符合条件后,等待次月直播摇奖。每月设置4个奖项: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万元(税前,下同);一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10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30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每月定期摇奖奖金池40万元。
(二)即时开奖
2023年11月起,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录入“有奖发票系统”,自动跳转“即时开奖”界面进行抽奖,中奖后24小时内发放单个电子红包至微信钱包,单个红包金额分别为2元、6元、16元、36元和50元不等。每月即时开奖奖金池40万元。
五、奖金兑付
定期摇奖将在直播结束后通过公众号进行中奖名单公布,并通过中奖者预留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在开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兑付。
(一)特等奖需现场兑付,中奖者需提供发票电子版原件或纸质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提供中奖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账户信息复印件等资料,由发票所载购买方(姓名)本人亲自兑付。如中奖者无法亲自参与线下兑奖,可作出书面说明并授权委托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奖者授权委托书及中奖者上述兑奖材料进行办理,由授权人保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真实性。
(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通过“大理包”微信小程序、“大理包”微信公众号兑付,进入“发票兑奖”模块,上传中奖者身份证照片、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或图片、填报兑奖账户信息等进行线上兑付。
(三)中奖发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经税务部门鉴定为虚假发票的;
2.已经被商户进行红冲、作废处理的发票;
3.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4.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未兑付奖金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轮有奖发票奖金池。
(四)税收政策:若中奖者为个人,且本期中奖金额超出800元(不含本数)的,按照中奖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奖金兑付机构代扣代缴。
六、违法举报
销售方拒绝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或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对发票进行红冲作废处理等,消费者可向属地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由属地税务机关及时受理核实并查处,各地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详见附件。对通过伪造、变造中奖发票或冒领奖金等欺诈手段骗取奖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各地税务机关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2日
各地税务机关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
县(市、区) |
投诉电话 |
大理市 |
0872-2331088 |
漾濞县 |
0872-3076046 |
祥云县 |
0872-3125135 |
宾川县 |
0872-7312163 |
弥渡县 |
0872-3074518 |
南涧县 |
0872-8525471 |
巍山县 |
0872-6351545 |
永平县 |
0872-6524179 |
云龙县 |
0872-5526089 |
洱源县 |
0872-5121712 |
剑川县 |
0872-4525563 |
鹤庆县 |
0872-4133322 |
大理经开区 |
0872-232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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