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县范围内发突发灾害事件时,能够严密组织,配合县级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及时有效地调集医疗救治力量,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或其他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等突发灾害事故时的医疗救治工作,涉及相关单位及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县级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灾害造成的伤病损失,做到应救尽救。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突发灾害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陈庚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叶志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茶永康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赫尚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陈 院 县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
只光辉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负责人
彭 雪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负责人
戴建军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刘 钟 县人民医院院长
吴 娟 县中医医院院长
字桂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郑凤民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云珠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茶建伟 县血吸虫病防治站站长
邹汝芬 大仓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立波 庙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建坤 五印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谢阿侣 南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锦海 巍宝山乡卫生院院长
罗忠海 永建镇卫生院院长
茶定伟 紫金乡卫生院院长
高海兵 牛街乡卫生院院长
吕明尧 青华乡卫生院院长
杨 彤 马鞍山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股,由叶志江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陈院、戴建军、只光辉、彭雪、张宇雁同志为成员。攻医政股具体负责协调统筹全县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成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小组
1.县级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刘 钟 院 长
成员:朱建巍 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赵利民 主治医师
张 俊 主治医师
罗春树 住院医师
姚 霞 副主任医师
侯怡艳 副主任护师
杨建萍 护师
张献玉 护师
黄忠香 护师
蔡 蕾 主管护师
苏建翔 驾驶员
2.县卫生监督小组
组长:郑凤民 所长
成员:苏红文 副所长(兼驾驶员)
袁玉斌 监督员
杨冬兰 监督员
胡春梅 监督员
3.县血防站小组
组长:茶文高 站长
成员:宗维新 执业医师
杨伟公 助理医师
刘荣华 助理医师
丁 宁 助理医师
张芹艳 主管护师
殷仕红 主管护师
左普华 驾驶员
4.县疾控小组
组长:字桂升 主 任
成员:王 彭 副主任(医士)
左字华 副主任(检验师)
姚秉通 副主任(药师)
李晓虎 医师
张汝勘 高级工
杨泽中 医师
杨思凯 检验师
戴贞云 医士
周成坤 医士
陈建烽 驾驶员
王利红 驾驶员
5.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吴 娟 院长
成员:郭灿伟 医师
何鸿斌 助理医师
刘义梅 护师
陈 蓉 护士
刘 伟 驾驶员
6.县妇计中心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张云珠 主任
成员:杨增英 主任医师
茶寅晖 副主任医师
徐忠丽 副主任医师
李绍坤 执业医师
郭渟林 护师
李晓会 护师
葛春凤 护师
胡竹馨 护师
何士兵 驾驶员
7.南诏镇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谢阿侣 院长
成员:杨雪梅 主管护师
官崇华 驾驶员
8.巍宝山乡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郭锦海 院长(兼驾驶员)
成员:李文科 副主任医师
李芮萍 护师
9.大仓镇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邹汝芬 院长
成员:沈云霞 执业助理医师
宁显凤 护师
李坤强 驾驶员
10.庙街镇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陈立波 院长
成员:鲁国才 副院长(主治医师)
葛锦福 主治医师
罗家恒 主治医师
杨秀彩 副主任护师
华家丽 主管护师
宣金荣 主管护师
阿秀泉 主管护师
宗丽云 护师
李春艳 主管护师 杨学才 影像士(兼驾驶员)
熊晓开 驾驶员
11.永建镇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罗忠海 院长
成员:官崇清 支部书记(主治医师)
董现冲 执业医师
罗 刚 助理医师
习惠芳 副主任医师
赵云贵 助理医师
康灵通 医士
徐家领 主管护师
徐家领 主管护师
马银蕊 护师
闭金兰 护师
黄晓雪 护师
马孟连 护师
胡银思 护师
王加才 驾驶员
12.马鞍山乡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杨彤 院长(兼驾驶员)
成员:张杜霞 副院长
杨淑银 执业医师
沙筱楠 临床医学
字 清 护师
严志雄 护师
吕秀娟 护师
13.紫金乡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茶定伟 院长
成员:贺凯明 检验师(兼驾驶员)
李秀春 护士
14.青华乡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吕明尧 院长
成员:张俊林 助理医师
陈海云 护师
字鸿明 驾驶员
15.五印乡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陈建坤 院 长
成员:罗 庚 执业医师
茶秀珍 主管护师
卜世春 驾驶员
16.牛街乡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高海宾 院长(兼驾驶员)
成员:赵正荣 执业医师
阿成娟 护士
各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度,必须保持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若更改救援人员务必及时上报至县卫健局。在突发灾害事故发生时,按照属地责任、职能职责要求,所在辖区医疗救援组立即赶赴发生突发灾害事故地点,现场待命,需要转移伤员的按要求及时转移。县级医疗救援组负责本辖区医疗救援工作,同时做好指导、增援其他乡镇完成医疗救援任务,辖区外其他乡镇医疗救援组为备勤救援组,根据实际服从突发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调派、增援。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就近就地开展救援工作。接到突发性事件发生指令时,医疗救援小组要快速反应,坚持就近就地高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增援时,现场救援小组组长立即向突发灾害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请示,请求增援。收到增援请求后,突发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调派、增援。
(二)做好医疗救援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突发灾害医疗救治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救援医护人员要熟悉掌握突发灾害救援知识和技能,确保救援效果和自身安全,落实应急目标责任,增强医疗救援能力。
(三)物资储备。药品储备由各单位参照应急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储备必要的药品和器械,存放在专用地点和专用箱,以便拿取。救护车内配有氧气瓶、氧气袋、急救箱等物资,确保灾害事件医疗救护工作需要。
(四)落实责任。各医疗救援组按照职责承担全县突发灾害事故医疗救援任务,强化救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灾害应急救援在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实行局长、组长、院长负责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政令必畅,命令必行。
(五)严肃纪律。发生突发灾害事故时,相关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令,一旦接到指令,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灾害事故现场,确保伤病员得到快速救治。各救援组的领导和相关医护人员要坚守岗位,24小时保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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