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方案制定实施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其中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严格按照《巍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巍安发〔2022〕13号)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治本攻坚工作。县安委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及时约谈、通报、曝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发改、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子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四、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完善常态化机制。发改、工科、教体、民政、司法行政、人社、商务、文旅、国资、广电、林草等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要在子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五、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国家、省、州、县已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结合本方案要求,一并统筹落实。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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