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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5597704/2024-00022
  • 发布机构: 巍山县应急管理局

巍山县境内马鬃山-宁洱(马宁线)K3495+600M“8.18”一般生产安全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示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来源:巍山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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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xx男,xx岁,彝族,文化程度:大专,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xxxxxxxxxxxxxxxxxxxx号,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系此事故中肇事的云Lxxxxx号小型轿车驾驶人。

当事人xx女,xx岁、汉族,文化程度:初中,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xxxxxxxxxxxxxxxxxxxx号,持“D”类机动车驾驶证,系此事故中Lxxxxx号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死者。

二、车辆情况

肇事车云Lxxxxx号车为一辆灰色埃安牌xxxxxxxxxxxx号小型轿车,车辆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该车所有人:熊xx,初次登记日期:xxxxxx,检验有效期止:xxxxxx,该车投保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保险终止日期:xxxxxx日,保险单号:2059095329002300xxxx,该车状态正常,该车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1人,发生事故时由熊xx驾驶。

肇事乙车云Lxxxxx号车为一辆灰/黑色台铃牌xxxxxxxxxx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该车所有人:苏xx,初次登记日期:xxxxxx,检验有效期止:xxxxxx,该车投保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保险终止日期:xxxxxx日,保险单号:2059195329002300xxxx,该车状态正常,该车核定载人数1人,实载1人,发生事故时由杨xx驾驶。

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8月18日,xx驾驶云Lxxxxx号新能源小型汽车沿马山一宁洱(马宁线)由南向北行驶,22时13分许行驶至马山一宁(马宁线)K3495+600m处时,与前方同向由杨xx驾驶的云Lxxxxx号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xx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局部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 四、调查结论

经巍山县交警大队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熊xx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杨xx不承担事故责任。



责任编辑:巍山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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