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有效预防麻疹等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上级卫健部门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含麻疹成分疫苗(如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等)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1.常规免疫:小于18周岁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的人群。
2.重点人群:18周岁及以上发病史、免疫史不详的人群。同时鼓励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海关、机场、客运站、火车站、景点景区以及全县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
二、接种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4月30日
三、接种地点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1。
四、注意事项
1.携带材料:接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既往疫苗接种记录(成人)。
2.禁忌症:发热、急性疾病、免疫缺陷患者等暂缓接种,具体请咨询现场医生。
3.配合要求:请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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