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现行供水价格确定以来,该标准已连续执行十余年,期间未随运营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当前,多重成本叠加上涨导致现行水价已无法覆盖正常运营支出。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服务持续稳定,进一步引导和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充分市场调研与成本核算分析,拟对现行供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日期15天,公开时间2025年9月14 日至2025年9月28 日。
附件:城镇供水定价成本测算核定表
附件:城镇供水定价成本测算核定表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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