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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6513C/2025-00014
  • 发布机构: 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巍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6日
  • 来源: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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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程序的函》的相关要求,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巍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稿)予以公示,热忱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4162025425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电子邮箱:mcbhzx6350565@163.com  巍山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文清巷32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意见反馈时请注明巍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件:《巍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征求公众意见稿)


《巍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

征求公众意见稿

2025年04月

注:本成果仅为草案公示稿,最终以审批文件为准

巍山古城航拍图

规划主要内容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系统整体保护巍山历史文化名城,深化落实新时期国家、云南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要求,强化、彰显名城的地位与价值,维护和延续名城的风貌与特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名城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强化名城保护管理与实施,特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为巍山县行政辖区范围,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规划以历史城区为工作重点。

3.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中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一)名城价值

1.价值一:南诏之源,土流并治,中国古代从“多元”到“一统”国家治理制度的典型例证

1)巍山是南诏国的起源地和最早的建都地

2)巍山在唐宋时期开始纳入到局部统一的政权中

3)巍山是明清时期西南边疆施行土流并治制度时间最长的地区之一

2.价值二:府卫合一,格局完整,我国古代城市营建智慧的集中体现

1)巍山古城参照云南府城规划而建,具备“万山朝拱、灵秀所钟”的风水气脉

2)巍山是我国城格局最典型、保存最完好的古城之一

3)古城内部空间肌理保存完整,保留了大部分重要节点和近40条清末时就已形成的街巷

3.价值三:物产丰富,商贸要冲,西南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上的重要枢纽

1)巍山物产丰盈是西南地区重要物资产地

2)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与物资集散地

3)云南传统手工业的重要传承地

4.价值四:彝祖故里,南滇瑰宝,我国多元文化多彩民俗的展示窗口

1)彝祖故里,多民族文化融合,民俗文化活态传承

2)多元信仰和谐交融的代表

3)南诏文化是发源于巍山的南滇文化瑰宝

4)清代云南省四个文献名邦之一

5)西南地区开展革命活动和中国共产党建立党组织较早的地方

6)巍山是革命精神薪火相传之地,涌现了诸多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的仁人志士

5.价值五:山水相融,鸟道雄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杰出典范

1)古城与水生态和谐共生

2)聚落顺应地理环境形成,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

3)鸟道雄关是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见证

(二)名城特色

1.特色一:两山为屏,一江抱城,巍宝守望的山水环境特色

2.特色二:格局清晰、形制规整,保存完整的古城格局特色

3.特色三:多元一体、因地制宜、特色鲜明的建筑风貌特色

三、保护原则与目标

1.规划原则

1)真实性保护原则

2)完整性保护原则

3)延续性保护原则

4)统筹性保护原则

2.规划目标

1)完善保护体系。

2)整体保护名城。

3)以保护促发展。

四、保护框架体系

1.建立巍山县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四个层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2.建立巍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实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

五、保护内容和重点

1.保护内容

巍山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村镇、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路径、历史景观环境

2.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承载巍山历史文化价值及城市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所在的环境,包括:

1)体现巍山古城营建理念和建设历程的古城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

2)体现巍山历史风貌特征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

3)南诏镇古建筑群、等觉寺、拱辰楼、文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4)茶马古道、徐霞客文化线路、鸟道雄关等文化线路。

5)古城山水环境和小河桥水渠、菜秧河等历史水系。

6)古树、古井、沟渠、桥梁等具有保护价值的环境要素。

六、县域文化遗产保护

1.县域文化遗产总体保护结构

构建“一带一心多线路”的县域总体保护结构。明确历史城区的核心地位,加强历史城区与以茶马古道为代表的古驿道文化线路、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等县域保护对象的互补,形成整体的保护格局。

1)“一带”指以巍山古城、庙街镇蒙舍城遗址、永建镇东莲花村为核心,其他传统村落、历史遗存、人文景观、古驿道等文化要素构成的沿巍山坝子内的古道、水系等呈带状串联的文化带。

2)“一心”指以巍山古城和巍宝山为主的巍山文化核心。统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3)“多线路”指茶马古道文化线路、博南古道文化线路、徐霞客文化线路、鸟道雄关及其他古驿道文化线路,串联沿线的山水景观和传统村落等。

古城航拍图

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保护县域一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6个中国传统村落和7个州级传统村落。

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镇的普查、认定和公布工作,重点挖掘坝子内、古道沿线反映巍山古道枢纽地位、马帮文化价值、南诏文化价值、多民族文化特色和山水形胜特征的村镇,并对沿主要交通线及旅游线两侧内的村寨进行风貌控制。

积极申报各级名镇、名村。建议青云村、利客村等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建议系马桩村、甸尾厂村、牛街村委会立马村、牛街乡老街、爱国大村等申报州级传统村落。同时,编制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内容和要求,提出促进发展的措施建议,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

3.山水环境的保护

1)山体的保护。保护巍山县域内的自然山体地貌,保护巍宝山、小鸡足山、五印山、紫金山等山体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突出山体及周边环境的保护,保护和展示相关的历史文化遗存。

2)水系的保护。保护红河、澜沧江两大流域及周边生态资源,加强对河道自然岸线、河床的保护;推进红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性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河流上游区治理主要围绕水土保持、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实施江河源头保护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注重原生植被保护,加强水源涵养;对于生态环境优良、山水景观独特的河流可采取保护性开发,治理中尽可能保持自然景观,同时应做好相应的配套保障和物业管护。保护西河、黑惠江等河道及其支流的自然水体、水质,保护沿线古桥梁、古渡口、古码头、古磨坊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最大程度保持沿线古镇、古村、古建筑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并以西河廊道为轴线,串联沿线遗存,综合进行保护与合理展示利用。

4.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地的保护

1)整体保护全域各类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地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保护以大理风景名胜区巍宝山景区、青华绿孔雀省级自然保护区、鸟道雄关州级自然保护区等为主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严格保护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按照《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保护。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适当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5.历史路径和节点的保护

1)保护巍山县域内现存茶马古道、博南古道、徐霞客游线等古驿道的走向和节点。

2)保护黑惠江、西河、五道河等历史水道及其沿线的古桥梁、古码头、古渡口、古磨坊等,如犀牛渡、神舟渡、童家桥、锦溪桥、五道河沿线磨坊等并逐步列入保护名录。

3)开展巍山县域内其他古驿道、古桥梁、古码头、古渡口等历史路径和节点的专项普查工作、保护性发掘和展示消失的重要历史景观节点,对于位置探明、记载明确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历史节点,可以进行恢复性展示。

七、历史城区的保护

1.历史城区的范围

历史城区范围为东至下南公路道路中心线(环城东路)、南至菜秧河南岸、西至215国道道路中心线(红河源路)、北至小河桥水渠北岸。面积总计约为251公顷。将东至文华山、西至阳瓜江、南至巍宝山、北至系马桩村的范围划定为风貌协调区。

2.古城环境的保护

1)山体环境保护:保护与城市营建相关山体的自然环境,保护山体轮廓线和制高点;保护山体、山城之间的视廊,保护巍山古城与周边山体的山城互视廊道。加强山体及其周边区域的建设管控,保护东山、西山、巍宝山的山形和地貌,禁止挖山取石,对山体周边环境实施违法建设处理,做好山体的绿化建设。严格控制文华山片区建筑密度、建筑体量及高度;通过拆违建绿的方式,种植树木修复文华山原有的生态自然景观,除必要的配套设施外,原则上不宜增加大型建筑。其他未经开发的山体,应保护山体及植被,加强山体绿化建设,禁止开山采石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禁止对山体植被和风貌产生破坏的任何建设、砍伐行为。

2)水系环境保护:应进一步挖掘西河作为巍山父亲河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巍山历史城区与西河的空间关系。保护西河自然水系形态及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西河、菜秧河、小河桥水渠等河道的自然生态岸线,修复小河桥水渠消失的区段,确保防洪、灌溉、供水、生态安全,兼顾文化、公共休闲等需求,控制水系沿线的建设强度,充分利用滨水岸线形成公园、绿地、小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保护水系沿线的水闸、桥梁、码头等设施遗存。

3)农田保护:重点保护古城周边从古至今赖以生存的农田环境。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古城良田环绕的农耕文化基底、农田的风貌与形态、传统灌溉和耕作方式,促进巍山古城农文旅一体化结合发展。

3.城址格局的保护

1)保护府城和卫城并存的整体格局。

2)保护卫城城方如印的形态,棋盘式的建造格局和纵横交错的街巷肌理。

3)保护府城自由形态的城垣轮廓和鱼骨状的街巷格局。

4)强化群力门-迎薰门串联府卫两城的南北轴线;南诏西路-南诏东路链接府卫两城的东西轴线、卫城西街-东街传统东西向轴线。保护轴线沿街界面,管控沿街业态,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建筑风格、尺度。

5)强化古城历史节点。保护文庙、等觉寺、文华书院等现存重要历史节点。在关帝庙、左衙、冷泉庵等已消失历史位置处利用地面标识、立体展墙、建筑墙体版画等方式设置提示标识。

拱辰楼广场扎染服装展示

4.历史街巷的保护

对历史城区内的现状道路街巷,根据保存状况进行分类保护。

1)保护39条一类保护街巷。包括现有明清历史街巷33条,民国历史街巷6条。一类保护街巷是指明清至民国时期形成并延续至今,街巷原有尺度和两侧建筑风貌基本未发生改变的历史街巷。重点保护街巷走向、宽度、名称和界面特征,不得进行拓宽,严格控制沿街建筑高度和界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2)保护4条二类保护街巷。二类保护街巷是指形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并延续至今,街巷风貌尺度和两侧绿化保存较好的街巷。保护街巷尺度、名称和走向,不得拓宽,改善风貌,标识展示。二类保护街巷包括:水巷、弥陀寺巷、群力巷、里香巷。

3)优化提升7条标识提示街巷。标识类街巷是指形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部分街巷的走向与原古城城墙重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古城范围内重要交通干线的街巷。适度标识其历史信息并进行展示。标识类街巷包括:文献街、南熏街、文清巷、环城东路、华兴北路、旭东路、巍城南路等街巷。

4)结合现有道路现状,保护、修复、打造10条林荫道路。包括文献街、南诏西路、南诏东路、华兴南路(部分路段)、华兴北路、蒙化南路(部分路段)、蒙化北路、大水沟街、雷祖殿街、瓜浦路等街道。

5.历史水系的保护

1)保护菜秧河、小河桥水渠等与古城营建和发展密切相关的水系的走向、宽度,提升沿线景观环境,塑造良好滨水景观;保护挖掘沿线相关历史遗存和历史典故等,将景观建设与历史文化展示结合,在沿线绿地内对历史信息进行标识说明。

2)对于已经消失的历史水系,包括水巷、冷泉巷、大水沟街、水坝街、护城河等,应保护反映其走向、名称和特点的街巷与地名,结合铺地、地面装饰、景观小品、喷泉等对其历史信息进行标识展示。

3)未来在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如有相关历史水系遗存发现,可通过考古发掘对其进行局部恢复。

6.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1)保护历史城区内的多处古井,加强古井本体修缮、井水治理,结合周边环境整治打造景观空间,设立保护标识牌,加强日常维护。

2)保护历史城区内的古树名木,设置保护标志牌,加强日常养护与管理。

3)保护历史城区内的水埠、水闸、系马石等相关历史环境要素。

4)开展景观环境设计,提示历史城区门户节点及城内核心地区的文化空间意向。

7.景观视廊的保护

考虑历史文化保护、山水环境、重要建(构)筑物可视性等因素,控制9条主要视线廊道,严格控制景观视廊及周边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风貌、形式等。

8.建筑高度控制

保护历史城区整体格局与环境,引导城市高度形态塑造。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按照原高控制区、2层控制器(建筑屋檐高度不超过6米、屋脊高度不超过8.5米)和3层控制区(建筑屋檐高度不超过10米、屋脊高度不超过12米)

具体建筑高度控制要求详见图纸。对于既有超出高控要求的建筑,如政府办公楼、文华幼儿园、武装部等建筑,结合实际需要逐步采取拆除重建或降层改造等措施。

9.建筑风貌引导

遵循“整体协调、重点保护”的原则对历史城区整体风貌进行严格保护和控制。尊重巍山建筑特色,保护古城整体风貌特征,重要轴线和重点区域的建筑风貌应严格控制,应与历史城区整体风貌环境相协调。

1)在院落形式上,应保护巍山“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等传统院落形制。并争取将保存完整的传统院落认定为文化遗产。在修缮和改造过程中应严格保护传统院落格局。历史城区内新建建筑应传承历史文脉,鼓励采用传统民居风貌和建筑布局方式。

2)在建筑结构上,文献街-华兴街-蒙化南路-下南公路之间范围内的建筑及沿线第一进院落的修缮、新建、改建原则上均应采用砖木结构,如居民必要的生活设施、基础设施建筑可向住建部门申请通过后采用砖结构、砖混结构等,但整体风貌应与古城相协调。历史城区其他区域新建的建筑应尽可能采用传统结构、材料和工艺等。

3)在建筑构件上,应保护巍山传统建筑精美的装饰构件和纹样。应积极培养年轻工匠,传承传统雕刻和建筑技艺,在保护修缮中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利用展览、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巍山传统建筑的知识,鼓励居民参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维护。

4)在建筑色彩上,巍山的建筑色彩应与历史文脉、自然环境、未来发展相协调,以温暖淡雅的白、明亮轻快的灰、沉稳厚重的棕红、原始质朴的土色和木色作为色彩的总基调。新建建筑整体色彩应靠近传统建筑色彩。

5)在建筑体量上,历史城区内不宜新建体量过大的建筑。如有确需新建、改建的建筑应与历史城区内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风貌协调,保持坡顶、低层、小体量等特征,色调以棕红、白色、灰色、土色为主。

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定

保护巍山目前已公布的2个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府城历史文化街区与卫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城市紫线管理。

1)府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南至水坝街,北至小河桥水渠,东至环城东路,西至G215国道,面积129.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西至蒙化北路,北至文献街,东至环城东路,南至水坝街。面积为21.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07.7公顷。

2)卫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水坝街,东至环城东路,西至北隅路,面积111.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西至蒙化南路,北至水坝街,东至华兴南路,南至迎薰门,面积为41.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69.9公顷。

2.保护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原则。重点保护各类历史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格局、建筑肌理、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2)保持活力和促进发展的原则。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积极改善基础设施,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引入多元业态,创新利用方式,保持街区的活力和历史文化氛围。

3)公众参与原则。保护原住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传承历史文脉,在保护工作中鼓励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3.保护内容

1)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有价值的风貌建筑等。

2)保护历史形成的有价值的空间格局、整体风貌和重要界面等。

3)保护历史街巷的尺度、高宽比、走向、沿街立面和外部空间环境等。

4)保护有特色的古城墙、水渠、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

5)保护街区内古树名木、院落围墙、历史铺装、环境小品等反映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

九、文物古迹保护

(一)不可移动文物

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保护县域范围内的69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02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加强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对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实施原址、原物、原状保护。对文物进行修缮、维护等,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重视保全历史信息。

(二)历史建筑

保护巍山县已公布的两批共65处历史建筑。持续推进历史建筑的公布挂牌工作,建立保护标志和保护档案,编制保护图则,明确具体保护要求。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5项。保护和传承巍山南诏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古道文化、名人文化、红色文化、饮食文化、老地名、老字号等优秀传统文化。

十一、古树名木的保护

保护县域范围内已登录的482株各级古树名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条“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以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中的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公布工作与挂牌保护工作,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保护内容,制定日常养护与管理的具体细则。

十二、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

整合利用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全面彰显巍山历史文化价值、山水环境特色和城乡风貌特色。在城乡建设中延续和传承历史文脉,强化文化特色体验,促进文化的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

集中体现巍山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历史遗存,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红色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等。

责任编辑: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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