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顺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公司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管理督查等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工作。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三条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第四条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创新务实、敬业高效。
第五条 公司人员应团结互助、友爱相处,对滋生事端、扰乱秩序、搬弄是非、打架斗殴、搞组织(派系)的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六条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申领并管理所需物品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
第七条 职工在职期间,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八条 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公司要求,正确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环卫工作服,不得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破洞衣/裤、超短裙,不得佩带夸张或怪异的首饰。
第九条 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公司要求佩戴徽标及工作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第十条 注重仪容仪表,不得染彩色头发,男性职工不得蓄胡须、不得留怪异长发或夸张发型。
第十一条 注意个人卫生、仪容仪表,勤洗澡、修剪头发、指甲,举止大方、谈吐适宜,展现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三章 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节 作息管理
第十二条 城区清扫保洁
(1)一人岗 大扫 05:00-07:30 早班 09:00-10:30
中班 13:00-16:00 晚班 18:00-20:00
(2)两人岗 大扫 05:00-07:30 早班 07:30-15:00
晚班 15:00-21:00
(3)三人岗 大扫 05:00-07:30 早班 07:30-12:00
中班12:00-17:00 晚班17:00-21:00
(4)四人岗 早班 06:00-10:00 午班13:00-16:00
晚班 18:00-20:00
第十三条 公路清扫保洁
(1)一人岗 早班 06:00-10:00 午班 13:00-16:00
晚班 18:00-20:00
(2)两人岗 早班 06:00-10:00 午班 13:00-16:00
晚班 18:00-20:00
第十四条 鉴于清扫保洁工作的特殊性,清扫保洁组全体人员不执行轮休或固定休息日。
第十五条 清扫保洁组因事、病请假的,需提前一天按请假流程报批,由办公室确定替岗人员。工资扣除标准为:当月应发工资/30天*替岗天数。
第二节 工作流程管理
第十六条 小组内部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小组内人员按月轮流担任。
第十七条 非法小广告清理人员不设置专岗,各区域、各路段范围内的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由该区域、该路段内的清扫保洁员负责。
第十八条 清扫保洁组设置应急流动保洁员,主要负责清扫保洁、公厕管理、非法小广告清理以及临时替岗等工作。
第十九条 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七无”、“七净”保洁标准:
七无:无堆积物、无灰尘、无污染积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
七净:下水口净、树池净、绿化带内及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边沟净;
第二十条 清扫保洁员必须及时清理所负责区域内果皮箱、烟头收集器、公共区域洗手台旁的垃圾,并每天至少清洗一次果皮箱、烟头收集器、公共区域洗手台、垃圾箱外表,做到箱体及周围干净、整洁。
第二十一条 清扫保洁员必须及时清理垃圾箱点、地漏口、下水道口周围污垢,保持街道的干净整洁。
第二十二条 清扫保洁员必须确保路沿、人行道杂草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 清扫保洁员必须每天清理绿化带、树池、中的垃圾。
第二十四条 清扫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捡拾各种可回收垃圾。
第二十五条 清扫保洁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必须密闭,并按规定正确摆放清扫保洁工具,不得乱堆乱放。
第二十六条 果皮箱、烟头收集器、垃圾箱、垃圾桶、公共区域洗手台等设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及时向督查管理员汇报。
第二十七条 清扫保洁人员在清扫保洁工作中若发现有大面积污染事件(汽油、油漆等泼洒污染)必须及时向督查管理员汇报。
第二十八条 清扫保洁人员在清扫保洁过程中不得将其他私人物品收走,不得破坏其他私人物品。
第二十九条 清扫保洁人员不得私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有偿或交换性质的清扫保洁工作。
第三十条 清扫保洁人员严禁脱岗、串岗、坐岗、饮酒、闲聊、干私活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十一条 清扫保洁人员严禁带病工作。
第三十二条 清扫保洁人员因事请假需找人顶岗的,必须提前向督查管理员汇报,并填写请假审批单(详见附件1),请假时间累积不得超过7天。
第三十三条 涉及顶岗的人员必须是本组或同类岗位轮休人员,严禁私自请外人顶岗。
第三十四条 清扫保洁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矛盾纠纷,如发生及时向督查管理员如实汇报,严禁与对方发生吵闹咒骂和肢体冲突等过激行为。
第三十五条 不得顶撞、威胁、谩骂公司管理人员及其他环卫工人。
第三十六条 针对督查管理员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按照督查管理员的要求及时解决。
第三节 人员及岗位设置
第三十七条 各区域、各路段清扫保洁岗位根据各区域、各路段清扫保洁作业要求设置一人岗、二人岗、三人岗、四人岗。
第三十八条 二人岗、三人岗、四人岗根据实际清扫保洁工作需要作灵活调整。调整通知由办公室下发。
第四章 公厕管理制度
第一节 作息管理
第三十九条 公厕管理员工作时间:6:00-22:00。
第四十条 公厕管理员6:00-6:20,21:40-22:00进行清扫保洁,其余时段属于不定时流动保洁。
第四十一条 公厕管理员午餐时间:12:00-13:00,晚餐时间18:00-19:00。
第四十二条 鉴于公厕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公厕管理组全体人员不执行轮休或固定休息日。
第四十三条 公厕管理组因事、病请假的,需提前一天按请假流程报批,由办公室确定替岗人员。工资扣除标准为:当月应发工资/30天*替岗天数。
第二节 工作流程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中公厕包括:群力巷公厕、人文巷公厕、文清巷公厕、近桥巷公厕、永宁巷公厕、文华山公厕、文明街公厕、开南路公厕、大富街公厕、北隅小区公厕、西新街公厕、文化广场公厕、瓜浦街公厕、蒙化南路公厕、关圣街公厕、滨河路公厕、钟鼓楼公厕、弥陀寺巷公厕、后所街公厕、文华巷公厕、巍城南路公厕、华兴北路公厕、文献广场公厕、城南市场公厕,共计二十四座。
第四十五条 公厕实行全天免费开放,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六条 在上班后和下班前实行全面保洁,在岗期间的其他时段实行流动保洁。
第四十七条 公厕保洁保准如下:
五有: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有绿色植物、有文化氛围;
六清:墙壁清、门窗清、地面清、坑位清、挡板清、周边清;
七无:无臭味、无粪便、无水渍、无蛛网、无尿碱迹、无乱涂乱贴、无蚊蝇孳生。
地面:无纸屑、污迹、痰迹;小便池:无尿碱、无杂物、不堵塞。
蹲便器:无尿碱、无污迹、无杂物、不堵塞;隔离板:无污迹、无乱画、乱写,保持板面干净。
洗脸台、镜子:保持台面、镜面干净。
门、墙、面砖、纸篓:无污迹、无脚印、无乱画乱写,及时清理纸篓,保持干净。
窗户:无污迹、无蜘蛛,玻璃面板干净、明亮。
第四十八条 实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秩序。
第四十九条 公厕管理员必须每天对门把手、冲水按钮、蹲坑、洗手台、地面、墙面等进行消毒,如实填写消毒记录,当天消毒不少于三次。
第五十条 公厕管理员不得无故关闭公厕、残疾人公厕、母婴室。
第五十一条 公厕管理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在公厕区域内吸烟。
第五十二条 公厕管理房仅供公厕管理员使用,不得在公厕内留守或留宿其他无关人员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十三条 公厕管理员不得在公厕内外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十四条 公厕管理员保洁过程中,因公厕设施设备故障维修需关闭公厕时,公厕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悬挂告知牌。
第五十五条 公厕出现停电停水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督查管理员汇报,并悬挂停电停水告知牌。停电期间不得关闭公厕,停水期间暂时关闭公厕,并疏导入厕人员到附近公厕入厕。
第五十六条 公厕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公厕内外的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干净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如有设施设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督查管理员汇报。
第五十七条 公厕管理员严禁私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有偿和交换性质的用水用电、物品使用等行为。
第五十八条 公厕管理员在岗期间严禁无故顶岗、脱岗、串岗、坐岗和做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做手工、打牌、闲聊、玩手机、长时间购物和电话聊天、领小孩等)。
第五十九条 公厕管理员严禁带病工作。
第六十条 公厕管理人员因事请假确需找人顶岗的,必须提前向督查管理员汇报,并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时间累积不得超过7天。
第六十一条 涉及顶岗的人员必须是公司内部人员,严禁私自请外人顶岗。
第六十二条 公厕管理员必须对不文明入厕行为进行教育,并及时、如实向督查管理员反映。
第六十三条 公厕管理员不得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如实的向督查管理员报告。
第六十四条 针对督查管理员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厕管理员必须按照督查管理员的要求及时解决,否则将给予加倍处罚。
第六十五条 公司实行竞争对比机制,对所有公厕管理员进行轮岗,轮岗由每月例会抓阄决定,每月底对公厕管理员的公厕保洁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前三名给予100元/座的奖励,后三名处以100元/座的罚款。
第三节 人员及岗位设置
第六十六条 现有24座对外免费开放公厕,原则上每座公厕设置1个岗位,配备1名公厕管理员。特殊公厕需增派管理员的,以办公室下发文件通知为准。
第五章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
第六十七条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按照总公司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第一节 作息管理
第六十八条 清运组上班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上班打卡时间为:每日上午06:00,下午2:00,下班打卡时间以工作结束为准。晚上设置机动组,对垃圾箱溢满的桶点进行清运,确保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第六十九条 如遇重大节假日和迎检活动时,必须无条件增加清运频次。
第七十条 鉴于垃圾清运工作的特殊性,垃圾清运组全体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业务的前提下,每月可累计休息4天,采用分批轮休制度。
第七十一条 垃圾清运组因事、病请假的,需提前一天按请假流程报批,由办公室确定替岗人员。每月因事、病请假的累计天数不超过四天的,不扣减工资,超过四天的扣除超出天数的工资。工资扣除标准为:当月应发工资/30天*超出天数。
第二节 工作流程管理
第七十二条 清运人员在出车前必须对清运车辆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清运车辆能够正常开展清运工作。
第七十三条 清运人员在清运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严禁酒驾、不系安全带。
第七十四条 清运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开展清运工作,不得出现漏收、忘收的情况。
第七十五条 清运人员必须确保垃圾箱、垃圾桶中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得积攒。
第七十六条 吸污车作业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清运组成员驾驶,不再单独设置加班费用及提成。
第七十七条 清运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如出现垃圾泼洒的现象,必须将泼洒的垃圾及时清理,确保垃圾箱、垃圾桶周围卫生的干净整洁。
第七十八条 垃圾箱、垃圾桶体必须按规定规范摆放。
第七十九条 清运人员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第八十条 垃圾装运量必须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第八十一条 装卸垃圾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第八十二条 垃圾清运作业结束,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按要求统一停放。
第八十三条 若清运车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开展清运工作时,必须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
第八十四条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对出现故障的环卫车辆、垃圾箱体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
第八十五条 维修设备部件的采购必须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做好采购登记,不得徇私舞弊。
第八十六条 清运人员必须爱护环卫车辆,不得随意损坏。
第八十七条 不得顶撞、威胁、谩骂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环卫工人。
第八十八条 清运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出车记录、中转站冲洗记录、中转站消毒记录、灭蝇消杀记录。
第三节 人员及岗位设置
第八十九条 大型垃圾转运车核定驾驶员1名,装卸工根据实际情况核定1至2名,小型车辆核定驾驶员1名,装卸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核定或核定1名。
第七章 专用车作业制度
第一节 作息管理
第九十条 专用车辆作业时间:
(1)洗扫车:上午:06:00—09:00
(2)高压冲洗车:下午:12:00—05:00
(3)路面养护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业
(4)电动洗扫车:
上午:06:00—11:00 下午:02:00—05:00
(5)电动保洁车:
约时清运(6辆):上午:09:00—10:30 中午:12:00—01:30
下午:04:00—05:30
垃圾箱消毒(1辆):上午:07:00—11:00 下午:01:00—05:00
应急车辆(3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业
吸污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作业
第九十一条 如遇重大节假日和迎检活动时,必须无条件增加专用车出车频次。
第九十二条 鉴于专用车作业工作的特殊性,专用车作业组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业务的前提下,每月可累计休息4天,采用分批轮休制度。
第九十三条 专用车组因事、病请假的,需提前一天按请假流程报批,由办公室确定替岗人员。每月因事、病请假的累计天数不超过四天的,不扣减工资,超过四天的扣除超出天数的工资。工资扣除标准为:当月应发工资/30天*超出天数。
第二节 工作流程管理
第九十四条 车辆驾驶员行驶时严禁闯红灯、超速、严禁带病出车、疲劳出车,严禁酒后驾驶。
第九十五条 车辆作业是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不得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
第九十六条 洗扫车、高压冲洗车、道路养护车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定期清理滤芯,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并进行维修。
第九十七条 专用车辆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水箱加满水,不得影响次日作业。
第九十八条 专用车辆上路进行作业时,车辆必须打开报警灯、报警音、危险四角闪,定期对报警灯、方向灯等进行冲洗、擦拭。
第九十九条 专用车辆行驶时严禁逆向作业、高速作业。
第一百条 专用车辆出车前检查正机、副机的油、水情况,胎压,扫盘、轮盘,挡皮是否需要调节或更换。
第一百零一条 清扫过程中车辆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靠边停车,在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另做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一百零二条 每天做好车辆出车记录。
第三节 人员及岗位设置
第一百零三条 洗扫车、高压冲洗车、道路养护车核定驾驶员1名,装卸工1名;电动洗扫车核定驾驶员1名;电动保洁车核定驾驶员1名。
第八章 督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作息管理
第一百零四条 作息时间:
1、夏令时(3月1日-8月31日)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08:10 下班时间:下午18:00
2、冬令时(9月1日-2月29日)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08:30 下班时间:下午17:30
第一百零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业务的前提下,每月可累计休息4天,采用分批轮休制度,无特殊情况只能周末安排轮休。
第一百零六条 休息前必须安排好手中工作,如临时有工作安排,必须无条件立即回到工作岗位。
第一百零七条 休息时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不得关机或失联。
第二节 工作流程管理
第一百零八条 清扫保洁区域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置一名督查管理员,另设一名流动督查管理员。
第一百零九条 片区督查员:对片区内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日常工作进行督查、整改、解决问题。
第一百一十条 流动督查员:对四个片区督查员的督查工作进行抽查,并负责片区督查员的督查工作管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督查管理员不得迟到、早退,做与督查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一百一十二条 督查管理员之间必须统一督查标准,不得存在差异。
第一百一十三条 督查管理员必须确保所负责区域内的路段、公厕卫生、垃圾清运符合基本保洁质量要求,不符合保洁质量要求的及时要求加以改正。
第一百一十四条 督查管理员在督查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督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包庇等情况。
第一百一十五条 督查管理员与清扫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清运人员沟通交流过程中必须注意言行举止。
第一百一十六条 督查管理员对于清扫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清运人员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并上报公司办公室。
第一百一十七条 督查管理员必须掌握清扫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清运人员个人信息、身体状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督查管理员必须定期对公厕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点,及时掌握各公厕物品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定期上报公司办公室。
第一百一十九条 督查管理员如需请假,必须向公司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请假审批表。
第一百二十条 督查管理员微信必须实名制,微信昵称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微信头像必须统一为总部标志。
第一百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总部的微信内容、新闻及宣传内容,必须无条件转发,并且发动亲朋好友积极转发。
第一百二十二条 督查管理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早晨和晚间环卫作业情况以及公厕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并认真填写督查记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督查管理员每天必须对公厕的消毒作业和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督查员对所属片区内的清扫保洁员、公厕管理员做统一管理,如有请假、办事,顶岗人员从本组内自行协调,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第九章 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节 通用考核管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岗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规定穿着环卫工作服。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岗人员开始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作辞退处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岗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上岗前,身体不适不能正常工作的,由办公室安排顶岗人员。工作中,身体不适或突发危急重症,无法坚持工作的,要尽快就近就医,并如实向督查管理员报告。病情复杂时或危急重症患者短期内不能康复返岗的,应主动如实说明病情和提出终止劳务关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岗人员严禁私自找人顶岗。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况严重程度做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岗人员严禁脱岗、串岗、坐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做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同时自行承担其脱岗、串岗、坐岗期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一百三十条 在岗人员严禁私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有偿或交换性质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用水用电、车辆维修等行为。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岗人员在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如实报告,不得与对方发生吵闹咒骂和肢体冲突等过激行为。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岗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岗人员严禁顶撞、威胁、谩骂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环卫工人。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岗人员所负责的区域必须达到作业标准。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岗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公司例会。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占用公司发放的物品。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配。如有违反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办公室文件或者会议记录进行处罚。
第二节 清扫保洁考核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清扫保洁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分类捡拾各种垃圾杂物。如有违反,违反第一次作通报批评,第二次起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 清扫保洁员使用的保洁工具不得摆放到绿化带、配电箱内。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清扫保洁员大扫期间必须全员参与。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三节 公厕管理考核管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厕管理实行轮岗制度,每月对公厕的保洁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前三名的人员,每人奖励100元;考核后三名人员,每人处罚100元。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厕管理人员严禁在公厕管理房内留守和留宿他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况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厕管理员严禁辱骂入厕人员,严禁与入厕人员争吵、打架斗殴,一经查实,视情况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厕管理员被他人投诉,一经查实,视情况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四节 垃圾清运考核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清运人员工作中必须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加倍处罚,同时由当事人全权承担一切后果。
第一百四十七条 清运人员必须爱护环卫车辆,不得恶意损坏。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并对其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清运人员工作中不得漏收、忘收垃圾收集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况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百四十就条 垃圾中转站门卫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到环卫所。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况严重程度作罚款、调岗或辞退处理。
第五节 督查考核管理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执行竞争对比机制,对所有督查管理员进行轮岗督查,按照片区顺时针顺序进行轮岗,每月月底对督查管理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第一名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最后一名处以100元/人的罚款。
第六节 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百五十一条 针对清扫保洁组、公厕管理组实行累计叠加的处罚制度,首次处罚金额为20元,以后依次按照20元的标准进行累加,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40元,第三次处罚60元,第四次处罚80元,第五次处罚100元,第五次以后每次处罚100元,最高罚款金额为100元,一个年度为一个周期。
第一百五十二条 注解:
脱岗:指工作时间内,督查人员巡查完所有负责区域,未找到环卫工人本人或顶岗人员时开始计时,超过15分钟,环卫工人本人或顶岗人员仍未出现在负责区域的,可认定为脱岗。
串岗:指工作时间内,督查人员从环卫本人或顶岗人员进入其它环卫工人的责任区域时开始计时,超过15分钟,环卫工人本人或顶岗人员仍未返回负责区域的,可认定为串岗。
坐岗:指工作时间内,督查人员发现环卫工人本人或顶岗人员停止工作,开始正常休息时开始计时,超过15分钟,环卫工人本人或顶岗人员仍未开展正常工作的,可认定坐岗。一般情况下,环卫工人本人或顶岗人员在本人负责区域用餐、服药或者身体不适进行休整时超过15分钟不应认定为坐岗。
第十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百五十三条 督查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环卫工人进行安全知识、自救防范、业务技能、演练实操等相关技能、知识培训。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在岗人员必须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不得带病和疲劳工作。
第一百五十五条 在岗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穿着反光安全标志的环卫服装。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在岗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带,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留意过往车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在岗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到休息区进行适当的休息。如情况严重者,必须及时就医,并向督查管理员汇报。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岗人员如遇恶劣天气,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工作。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岗人员尽量避开正在施工的危险地段作业。
第一百六十条 雷雨天时,不得在树下、高压线下作业和停留。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岗人员不得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保护好自己。
第一百六十二条 所有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与公司签订《车辆安全行驶承诺书》(详见附件2)。
第一百六十三条 垃圾装运量必须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厕管理员在开展公厕保洁过程中,必须多加留意湿滑地面,谨防滑倒。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厕管理员必须重视用电安全,公厕内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厕管理员必须重视用火安全,公厕内只允许堆放与公厕相关的物品,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无关的物品。
第十一章 门卫室管理制度
第一百六十七条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把守门卫,确保垃圾中转站安全。
第一百六十八条 每天清扫工作区域及办公区,保持垃圾中转站干净整洁。
第一百六十九条 认真做好公司内的巡查工作,忠于职守,夜间加强巡查力度,严防盗窃、破坏及烟火,一旦发现及时汇报、处理,必要时需报警处理。
第一百七十条 上班期间,不得睡觉、喝酒,工作时不得离岗。
第一百七十一条 外来人员和车辆须礼貌问清楚情况,并做好登记,与工作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
第十二章 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百七十二条 运输垃圾时必须确保箱体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第一百七十三条 装卸垃圾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第一百七十四条 清扫保洁人员在保洁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垃圾。
第一百七十五条 清运人员必须对公厕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垃圾中转站必须保持整洁,必须确保垃圾中转站内无恶臭,气味不得影响到周围住户。
第一百七十七条 冲洗环卫车辆、垃圾箱体等设施设备污水不得随意排放。
第十三章 物品发放制度
第一百七十八条 劳保用品:毛巾、手套、口罩、洗衣粉、肥皂等物品以折价补助的方式在工资中予以核发,不再单独发放和申领。
第一百七十九条 清扫保洁工器具:扫把、拖把、撮箕、火钳、垃圾袋、垃圾箩等物品 以折价补助的方式在工资中予以核发,不再单独发放和申领。
第一百八十条 公厕物品:薰香、卷纸、洗手液、苍蝇香、草酸、塑料袋、橡胶手套、马桶刷、拖把按需发放。其他公厕物品(如洗衣粉洁厕精、钢丝擦、毛巾、海绵擦等)根据实际情况按流程申领。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厕物品发放时间:每个月发一次,每月一日例会结束后发放并做好登记。(详见附件3、4)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厕物品发放数量:根据各公厕实际用量,由公司进行统一发放。
第一百八十三条 物品领取过程中,必须按照秩序排队领取,不得争抢,不得插队。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发放的所有物品必须节约使用,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倒卖他人,一经发现,做十倍赔偿。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发放的物品必须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如因个人因素损坏的必须按照原价赔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不得私自占用公司发放的物品,必须统一对发放的物品进行管理,如有物品损坏后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向督查管理员汇报,经督查管理员确认后,由督查管理员将损坏的物品交到办公室领取新的物品,并做好登记。
第十四章 会议制度
第一节 例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每月召开两次例会(一号、十五号),会议召开时间:10:00—11:30。
第二节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一百八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与督查管理会议合并召开。
第三节 会议要求
第一百八十九条 参会的人员必须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到场,遵守会议纪律,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需提前向督查管理员请假并说明原因,督查管理员上报公司会议管理人员征得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第一百九十条 参加会议的职工必须认真听讲,不得出现交头接耳、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打瞌睡、不得玩手机、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闲聊、不得做一切影响会议秩序的事。
第一百九十一条 会议通知由督查管理员负责通知区域内各小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参会人员必须是本人亲自参会,不得由其他无关人员顶替。
第一百九十三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
第一百六十四条 参会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环卫服装,不得奇装异服。
第一百九十五条 会议结束后所有人员必须及时回到工作岗位,按照会上安排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第一百九十六条 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形成会议纪要并进行存档。
第十五章 个人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第一百九十七条 督察管理员必须按季度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公司存在的三个问题,第二部分为总经理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个人工作总结的提交时间为本季度结束后的5天内(次季度首月5号前)提交到办公室。
第十六章 总经理信箱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信箱,钥匙由总经理亲自管理,公司所有人员可以以匿名方式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个人提出建议,也可以对公司领导、督查管理员、清扫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清运人员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反映、投诉和举报。
第二百条 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夸大事实、弄虚造假。
第十七章 述职报告制度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每年须按规定到总公司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具体做法、经验总结及对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章 人力资源相关制度
第二百零二条 所有职工报名入职、调动、离职须按各环节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入职登记表、转正申请表、离职申请表详见附件5、6、7)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聘用职工需按提交体检报告(内容包括:血压、血常规、血脂、空腹血糖、肝功能、腹部彩超、胸部X光片、心电图、尿常规,详见附件3)、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第二百零四条 职工辞职时,须提前一周提交辞职报告,并做好工作移交,入职不满三个月的人员必须按照所发放服装的价值进行赔偿。
第二百零五条 职工入职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第二百零六条 职工年龄达到65周岁时,由办公室提前一个周通知本人,办理退休手续,并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百零七条 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1至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程序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转正申请表(详见附件8)。
第二百零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概不得录用:
负案在身或有犯罪前科者;
有涉黄、赌、毒、黑记录者;
曾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者;
曾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与他人或其他企业有经济纠纷者;
在原工作单位未办离职手续、声名狼藉者;
入职体检时身体健康指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者;
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组织在职员工每年一次体检,体检时间为每年6月份,体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分批次进行。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针对60岁以上以及身体情况较差的环卫工人的家属进行一对一的约谈,及时告知家属相关人员的情况,着重交代在职期间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免责承诺书(详见附件9)。
第十九章 停职管理规范
第二百一十一条 职工在日常行为规范中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后给予停职,在停职前,职工必须了清公司账务。
停职期限及薪酬待遇:
1、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停职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自停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
2、停职期间不再核发工资,实行停职停薪制度。
3、停职职工在停职期间认知态度及知错改错情况良好的,在停职期限满后,可申请复职;停职职工复职需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复职。
第二十章 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职工的工资结构:基础工资+社保补助+劳保补助+工器具补助+加班补助+绩效工资+其他补助+个人销售提成。(见下表)
表1:工资结构
单位:元
组别 基础
工资 社保
补助 劳保
补助 工器具
补助 加班
补助 绩效
工资 其他
补助 个人销售提成 工资
合计
清扫保洁组 1350 650 50-100 100-150 50-300 100-420 50-100 -
公厕管理组 1350 650 50-100 100-200 50-400 150-400 50-100 -
垃圾清运组 1350 650 50 50-100 150-750 200-500 50-100 -
督查管理组 1350 650 0-50 0-100 0-200 0-550 0-100 -
备注 个人销售提成按照总公司销售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章 福利制度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发放福利:
春节慰问金:入职满一年300元/人,未满一年200元/人。
妇女节慰问金:100元/人。
中秋节慰问金:200元/人。
第二百一十四条 清扫保洁组、公厕管理组、垃圾清运组、督查管理组年终参与总公司年底评优活动,具体评优名额、评优奖励以总公司下发文件为准。获奖人员出席总公司年度总结及表彰大会。
第二十二章 年度优秀职工评选制度
第二百一十五条 年度优秀职工评选按照总公司年度优秀职工评选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 附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违反。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需要调整、补充时,另行通知。
巍山顺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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