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566241102/2022-00146
  • 发布机构: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 来源: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承办机构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交近期免冠2寸同版彩照四张

2.填写培训登记表两份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巍山县就才中心办理申报

2.制定培训操作计划,发布就业技能培训信息

确认参培人员资格,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3. 结业测试,颁发培训合格证

七、办理时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2-6120525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