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事项简称: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
基本编码:532012007W03
业务指导部门:司法部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是否初审转报事项:否
是否存在国务院令第716号规定的无法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情形: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条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司发通〔2019〕97号)附件第10项 服务项目:法律援助(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类);服务对象:司法机关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强制医疗被申请人;服务内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服务提供主体:法律援助机构。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法规文件:通知辩护、通知代理法律援助.
行使层级:县级
使用层级:县区级
权限范围:(1)所通知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受案范围,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已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
实施编码:11532927015246396J4532012007W03
事项版本:1
事项使用状态:在用
实施主体: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实施主体编码:532927000000_11532927015246396J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7
承诺办结时限:1
是否为集中受理事项:否
受理条件:(一)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代理;
(三)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申请法律援助。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理用户认证等级:三级
是否实名校验:是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是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是
办理地点:巍山县南诏镇文华山办公区巍山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巍山县南诏镇文华山办公区巍山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电话咨询:(0872)6120148
网上咨询: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监督投诉方式:现场投诉,山县南诏镇文华山办公区巍山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投诉电话:(0872)6351706。
电话投诉:巍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0872)6123424。
网上投诉:http://www.dlwei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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