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水字〔2024〕4号
巍山县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水库管理局,局属各股室、站、所、中心、办,福庆(五茂林、锁水阁)水库管理所、黄栎咀(巍宝山)水库管理所、大仓水厂、白沙井水厂,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参建单位:
2024年巍山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和大理州水务局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部署开展巍山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严查密防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巍山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加大宣传力度,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切实树牢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力。
(二)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大理州70项、大理州水利行业43条具体举措和巍山县落实落细安全生产70条措施责任和任务清单落实情况评估。
二、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根据《大理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大理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巍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巍山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强化动员部署,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水务局将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组织安全培训。各单位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五)我局将对全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加大对《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水利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六)县水务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按程序报本级安委办备案。按照综合监管、分管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分管领域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各业务领域安全责任落实,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分管监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七)加强工作领导。设立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领导担任组长,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各有关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范围;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
(八)党委(扩大)会议、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九)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督促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
(十)按照水利部制定的“六项机制”推进工作方案,及时制定计划,把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到各单位各工程、各项目。
(十一)将“六项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纳入县水务局对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优评先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切实防风险、防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
(十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践行“典型引路法”召开“六项机制”工作推进会,学习全国“六项机制”先进经验,在全县推广昆明市、昌宁县等地区“六项机制”经验做法,大力推广滇中引水工程等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七、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十三)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按规定及时在职工大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十四)巍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出台的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技术标准,指导和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2024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局属各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管、组织复核,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十五)巍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所有水利工程项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用力度,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严把数据“审核关”,消除“0隐患”单位,及时更新危险源管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情况,组织好动态更新信息,做好数据闭环管理。对照全国“水利一张图”数据,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填报和工程迁移工作,提升全县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准确性。
(十六)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加大对国债项目的管力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巍山县水务局有关业务部门要对本业务领域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排查安全隐患,严把“安全关”。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度汛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在建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主汛期前不能恢复至堤顶高程和不能拆除拦河围堰的工程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公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涉及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无资质承揽业务等失信信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加强高边坡开挖、隧洞施工、高支模施工、塔吊施工、挡水围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运行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监督检查,落实好《云南省水利工程防溺水工作方案(2022-2024)》,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
(十八)强化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监管。加强水文测报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涉水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成果技术审查,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安全设施、措施及费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对总承包、现场设计、勘测设计外业作业等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和有限空间作业、用火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十九)强化河道采砂等安全监管。强化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时落实并督促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相关责任人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设施项目审查,动态管控采砂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相关未按基本程序建设工程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十)强化水库放水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水库、重要堤防、防洪任务重点水闸等工程项目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放水安全“一库一策”,理清水库与下游河道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界限,持续提升水库放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二十一)强化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所属燃气、办公用房、居民自建房、交通等群众身边领域、区域、场所安全管理,突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盯紧炸药库、油库、锅炉、仓库等重点部位和特种设备,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公共安全底线。
八、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二十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建设。
(二十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监管。局属各部门、在建项目单位要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积极组织自评,申报达标评级,年内实现白乃水库在建水利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生产经营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商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二十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定期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加强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检查工作责任制。
(二十五)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做好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汛期、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监督。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鼓励探索购买社会技术服务、建立本地区技术专家库等方式,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力量,邀请有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和执法,充分发挥技术保障支撑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
(二十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加强指导监督,运用市场机制提升水利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病险工程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二十七)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附件:巍山县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巍山县水务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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