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统筹推进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51082.9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93942.61万元,占37.48%;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657140.31万元,占62.52%。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全县共有国有企业17户,其中:国有独资企业16户,国有控股企业1户。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93942.61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7.17%,负债总额276551.7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3.11%,所有者权益117390.8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5.22%。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5.40%。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57140.31万元,较上年增长0.79%;负债总额182263.02万元,较上年下降6.43%;净资产474877.29万元,较上年增长3.90%。全年新增配置固定资产15699.78万元,无形资产772.31万元,在建工程23186.74万元。按单位性质分类情况: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90683.61万元,占74.6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66456.70万元,占25.33%。按预算级次分类情况:县级644846.11万元,占98.13%;乡镇级12294.20万,占1.87%。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土地资源: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8544.07公顷,同比增长0.01%。矿产资源:全县主要有13种矿产资源,分别是金、锑、石膏、铁、汞、煤、钨(伴生)、银(伴生)、铜、萤石、普通建筑用灰岩、砖瓦用页岩普通建筑用砂岩。森林资源:全县林地面积141826.99公顷,按权属划分,权属为国有的3219.79公顷(部分为保护地)、权属为集体的138607.20公顷;森林面积125991.43公顷,按起源划分,天然林面积74938.54公顷,人工林面积51052.89公顷;森林蓄积量74732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78%。草原资源:全县草原面积45490.9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9.85亩,其他草地45401.10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7.19%。湿地资源:全县湿地面积3896.91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554.25公倾,人工湿地2342.66公倾,湿地受保护面积2847.23公倾,湿地保护率73.06%。水资源(水务部门口径):全县水资源总量5.21亿立方米;全县蓄水总量0.5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715立方米。自然保护地:全县有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其中,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个。野生动植物:全县境内分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8种。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1.完善机制,监管效能不断提升。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有机统一,持续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全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不断健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完善国有资本监督体系,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全面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融资、对外借款、担保等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内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2.深化改革,投向布局不断优化。着力推进企业专业化改革,进一步突出转型导向,加快优化布局结构。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集中。
3.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不断走实。加快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构建现代化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全面提升国有资本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通过整合全县国有资本,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以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为主要手段,提升国有资本实力和竞争力,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国企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1.加强领导,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月报制度,根据资产盘点结果,厘清闲置资产,分析闲置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方案。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进一步规范管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二是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杜绝同类资产闲置与新增并存等问题,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对不如实申报可盘活资产、闲置浪费严重的部门视情况停止批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盘活工作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财政部门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优先支持单位事业发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三是建立动态管理,联动监督机制。每季末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资产盘活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财政、机关事务、审计、纪检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享相关数据,确保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摸清家底,盘活更加有效。遵循依法依规、市场化运作、分类施策等原则,对全县房屋、土地、设备、车辆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统计,摸清底数,详细掌握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信息,采用“日常+专项”的方式开展资产盘活工作。能在内部和部门所属单位间盘活的,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2个月内完成;通过公开招租和市场化处置方式进行盘活的,在6个月内完成有关审批手续。部门内部无法盘活的资产,及时反馈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开展部门间及跨级次调剂,促进可盘活资产由闲置向在用转化。
3.科技赋能,管理更加科学。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共享,实现资产从配置到处置的动态管理,规范了单位资产管理。加大资产备案登记管理,构建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前后衔接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提高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效率和透明度。
4.程序规范,责权更加明确。资产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审批手续。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等事项,同时全面纠正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的问题。资产相关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将公益性资产无偿调拨(划转)或注入企业,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强化规划先行,严格落实管控。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城镇开发边界,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明确各区主导功能和在规划期内的保护目标。二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实施。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6月13日获得大理州人民政府批复。三是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3年全县69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部完成,规划审批、入库率100%。四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础上,逐年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保持“三调”成果现势性,动态全覆盖监测国土空间变化,不断丰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推进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促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五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土地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开展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并公布实施。
2.强化机制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一是统筹完善土地收储机制,按照《云南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坚持“规划先行”“以供定储”“节约集约”的原则,科学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作用。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有效流动,充分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流转,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是持续做实林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发展长效工作机制,印发《2023年巍山县林长制工作要点》,制定“林长巡林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林草湿资源保护与发展,切实提高林草湿资源管理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不放松。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
3.加大保护力度,严肃案件查处。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按照“权责明确、信息互通、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动态巡查责任,“零容忍”管住新增违法用地。抓实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做好2023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公益林优化、天然林调查核实、林地后备资源补充、行政执法等工作。积极开展草原监测管理工作,完成国家级10个草原监测图斑核查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
4.加强法制宣传,扩大普法质效。加强培育执法队伍的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教育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爱鸟周”、“草原法宣传日”、“防火期”等节日和时间节点,组织林草普法工作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公众号、视频号、广播、宣传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印制发放宣传彩页20000份、森林防火宣传册500份,制作宣传横幅18条、宣传展板7个。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经营效益不高。一是投资收益低,主营业务不精不强。多数子公司的产业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营收能力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各子公司的收益不高。二是经营性资产较少。部分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经营性资产出租收入仍占据较大比重,随着棚改项目的加速推进,经营性资产进一步减少,可盘活的资产较少,限制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乏力。
2.资产资源集中度低。一是资产分散,价值不明确。房屋、土地及构筑物资产分散于多户子公司经营管理,资产的管理和所处位置较分散,难以归集整合,从而难以发挥集聚效应。二是特许经营权授权范围较窄。其他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领域特许经营项目(环卫及餐厨垃圾收处作业等)存在未开发或授权外包等情况,无法进行资产、资本聚集。
3.流动性不足债务压力大。一是注册资本金不到位。部分子公司资本金不到位,实缴比例低。二是债务压力大。随着“去平台化”的推进,虽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务杠杆,但债务压力仍然较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思想认识不足。一是部分单位管理意识淡薄,“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二是部分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不具备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带来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等问题。三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单位资产系统数据不准、不全,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2.管理难度较大。一是部分资产由于产权不清、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导致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用责任分离、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针对此类问题的责任界定存在一定困难,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无法处置变现。二是受经济下行影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率不高,盘活处置的资产挂牌后也多次流拍。三是部分单位管理资产积极性低、不愿承担管理责任等问题。
3.管理方式创新不足。目前主要依赖传统的出租、出借、转让等方式,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资产调剂、共享共用、公务仓等方式运用较少,导致一些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无法高效利用,资产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理顺,业务不对应。由于各种原因,我县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部分职能调整划转尚未完成。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国有土地管理有待加强。国有土地资源价值评估标准不健全,国有农用地长期缺乏分等定级和价值评估公示地价,不利于国有土地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上存在重资产轻资源的认识,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程度远低于建设用地。二是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加强。批地供地和监管利用机制不够健全、落实不力,土地无序开发、粗放利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考虑项目用地快速批准落地多,考虑高效节约利用土地少,导致项目用地“批回来供不出去,供出去用不起来”,全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依然较大。三是盘活低效用地工作有待加强。在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中,处置路径较为单一,目前主要依靠催建或政府协议收回方式处置闲置土地。引导企业自主盘活,实现“自我提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有待加强。
2.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林草资源保护压力增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群众对林地草地的开发利用日渐增长,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违法使用林地草地、采石、取土、乱砍滥伐、私挖滥采等现象仍有发生。因国土“三调”与林草“一张图”融合未完成等原因,涉林要素保障任务艰巨。二是林草机制改革不够顺畅。林草机构改革后续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和防灭火体制机制没有进一步完善。三是地方资金投入有限。国有林场(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地等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管护用房、防火基础设施、良种培育基地建设等不能满足林业草原保护和发展实际需求。
3.水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水资源有效利用率低。农业生产用水存在大水漫灌,高效节水工程建成率、利用率低,节水效果不明显。二是开采地下水缺乏统一规划。存在私自开采、无序采用地下水情况,且用水户节水意识淡薄,管理难度较大。三是节水措施不到位。存在节水器具使用覆盖面不广,供水管网管理不到位,漏损率较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一是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加快巍山经济发展的必要举措,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难得机遇,把思想上的统一转化为必胜的信念和坚定的信心,把握政策、讲究方法,系统谋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减负增效。认真梳理并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找准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从子公司减负入手,达到瘦身健体,轻装上阵。科学设置效率效益、过程控制等约束性指标,强化关键指标管控,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抓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各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认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动性,全面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工作力度。理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职责,针对产权不清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资产高效利用创造条件。三是鼓励创新探索。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探索更多有效的资产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四是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密切与人大、审计、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制度约束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五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三)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不闲、寸土必用”的集约理念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土地供后监管,消化和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实现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利用效率较大提升,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常态化开展林草湿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涉林违法案件,力争违规占用林地草地案件数量持续下降。扎实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监管工作,加强湿地保护建设项目管理和督促指导,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抓实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点位核查及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非法交易等行为。三是重点抓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管理工作,建设项目水资论证制度的实施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做好年度审验和用水计划下达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持久的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报告制度,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国有资产更好的服务于巍山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全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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