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4个: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消防工作站牌子)、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下设: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组、社会保障服务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职能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和文体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综合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社保医保、劳动就业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指导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管理协调为民服务平台。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消防工作站牌子)
下设:应急组、综合行政执法组、政府消防工作站
职能职责: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协助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并按要求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下设:农业组(乡村振兴办)、林业组、水务组、畜牧兽医组、农经组
职能职责:承办农林水、农业机械、畜牧等涉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业信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承办辖区内农产品、食品的快速检测和安全预警,配合做好采样、抽样、送检等辅助性工作。承办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品开发等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安全、水土流失防治、节约用水等工作。做好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为项目服务提供技术保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下设: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组、生态环境保护组、公共资源交易组、人居环境提升组、爱卫组、公路管理组
职能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承办村(社区)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路建设、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市容市貌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指导村庄建设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协助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推动城镇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协助做好企业转型升级、商贸流通、城乡发展等工作。协助推进辖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