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拟将五印乡龙街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的草原,共1个小班,面积合计9.1062公顷,划定为基本草原(详见基本草原公示图),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请于2024年12月3日公示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人民政府或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反馈。
龙街村委会(盖章)
2024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五印乡人民政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