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以公告之日起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类型利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巍集用(2004)永第03513号 |
王建勋 |
集体土地使用证 |
巍山县永建镇永平村委会马米厂4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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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巍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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