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巍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巍山县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巍安办发[202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9年和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予以强制注销的16台拖拉机牌证进行注销公告。若有异议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拖拉机行驶证到巍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核实。
特此公告
巍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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