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巍山县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根据《巍山县民政局巍山县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巍民发〔2024〕13号),巍山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28元提高至735元,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6038元提高至6400元,补助水平按保障类别提标,其中,A类从505元/人·月提高到535元/人·月,B类保持320元/人·月不变,C类保持270元/人·月不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947元提高至956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950元/人·月提高到99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475元/人·月提高到49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从285元/人·月提高到299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171元/人·月提高到179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从100元/人·月提高到105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从57元/人·月提高到60元/人·月;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保持2000元/人·月不变(巍山暂时无此类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至1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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