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述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1083万元调整为12083万元,增加1000万元,同时,增加本级支出1000万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11083万元调整为12083万元,增加1000万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四、请求审议事项
(一)请求批准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900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请求批准调整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
本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将按照国家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相关规定,争取尽早将债券资金落实到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将切实加强对有关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将由县财政局把上述新增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财力,承担和落实债券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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