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
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大编委发〔2023〕39号)和中共巍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巍编委发〔2023〕39号)要求,设立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消防工作站”牌子)。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方案如下。
一、单位名称: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主管部门: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人民政府
三、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四、机构规格:股所级
五、主要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乡党委、人民政府领导下,主要负责履行本乡行政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以及地方性法规编制的权责清单明确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以五印乡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履行乡镇消防工作站监督执法职责,根据授权或委托事项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承担乡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员编制:核定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五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5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编制来源为五印乡财政所划转编制2名、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划转编制1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划转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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