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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67161/2023-00102
  • 发布机构: 青华乡

青华乡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青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3日
  • 来源:青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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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青华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

根据《中共巍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巍编委发〔202339号)文件要求,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组建青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人员组成:由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茶润泉任队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张宇星、青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茶文继兼任副队长,字孟剑任副队长,队员由白润华、字廷连、茶正平、字凤华组成。

主要职责: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领导下,主要负责履行本乡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以及地方性法规编制的权责清单明确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以青华乡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履行乡消防工作站监督执法职责,根据授权或委托事项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承担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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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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