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行为,压实经营单位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整洁、清洗消毒达标、疫情防控、清洁消毒公示”措施,严格控制和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打造安全、卫生、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从2021年8月起,巍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要求,制定了《巍山县公共场所红黑榜评价方案》,为强化对公共场所服务单位实行监督管理,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现将巍山县公共场所(住宿业)“红黑榜”(第十五期)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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