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做好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严管理、保基本、稳重点、求突破、强底色、重安全”目标,发扬“六牛精神”,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按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走(回)访服务,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上半年,有城市低保636户777人,农村低保9074户19142人,实现低保对象占比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发放城市低保金236.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3639.13万元。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严格执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法规,落实分散供养探访制度,持续开展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做好集中托养特困人员探访工作。上半年,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940户958人,集中供养率为59.35%。发放城市特困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补贴13.46万元,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补贴584.51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丧葬费3.2万元。三是城乡临时救助。建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和救急难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及时性。上半年,对397户1311人实施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7.1万元,发放免费电量补助34.58万元。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救助帮扶工作,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上半年,政府救助平台共受理申请1050件,办结933件,办结率为88.86%。
(二)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抓实养老项目申报实施,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申报养老项目3个,4个养老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提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北街、日昇两个“老年幸福食堂”正式投入运营。移交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2个,完成4个住宅小区养老设施用房不动产登记和大仓敬老院不动产划转登记。二是抓实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提升养老幸福指数。制定印发《巍山县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巍山县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纵深推进“馨安工程”。建立554名农村留守老年人“阳光幸福档案”,建立定期走访“挂、包、帮”制度,确保关爱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抓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与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书》,压实机构安全责任。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现有意愿的特困供养对象100%集中供养,依法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四是抓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截至5月,发放高龄津贴2.9万人次,发放资金157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4562人次,发放资金22.81万元,审核发放2023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6万元。
(三)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抓好流乞人员救助工作。联合公安、城管及时对城区街道以及县城周边街道等路段进行面的巡查,开展街面巡查18次,劝返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护送返乡1人次。其他救助站送回5人,安置落户1人。二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工作。上半年,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16人,其中:孤儿26人、事实无人扶养儿童82人、父母养育艾滋病儿童8人。有9人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90.3万元,孤儿助学金发放4.5万元。三是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馨安工程”为民服务走深走实,对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排查核实,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四是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上半年,有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4213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1.97万元。五是开展区划地名工作,开展《地名条例》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基层工作,发布巍山地名小故事7期。六是扎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11家,上半年,申请成立社会组织3家,变更登记6家,注销登记1家。
(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完善殡仪馆监督管理,推进基本秩序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第三方委托经营管理监督责任。二是建成乡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5个,建成骨灰安葬(放)墓穴(棂格)15774个,现已安葬(放)墓穴(棂格)4050个,并在公墓专属区域设置公祭场所和生态安葬区。三是全县有3个骨灰堂,建成投入使用2个,2号骨灰楼已建成。截至目前,1号骨灰楼寄存骨灰690个、慧明骨灰楼寄存骨灰146个、2号骨灰楼项目完成初验收。四是完成县城公墓划转移交工作,2月份完成县城公墓资产和人员的划转移交工作,同时2号骨灰楼划转巍山县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五是加快行政村公墓建设,率先完成墓碑小型化、林下建设安葬(放)设施探索,成功建成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南诏盘龙山生态纪念园、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卧碑试点云鹤虎头山公墓,向全县山区乡行政村推广。六是落实惠民殡葬补助。上半年,火化621人,发放2022年惠民殡葬补助资金92万元。
(五)婚姻登记管理。一是圆满完成婚育新风三年行动工作,巩固婚俗改革试点成效,持续推进县域内婚育新风,提倡节俭婚礼。二是设立“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巍山·文华书院婚姻登记点”,开展登记2次,具备集体婚姻2次,全面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和婚姻登记预约制。上半年,办理婚姻登记1587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876对,离婚登记168对,补发结婚登记468对。全面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事项,完成跨区域结婚登记2对。三是婚育促移风易俗。自年初以来,婚育法律法规宣传17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79份,和谐家庭及家风传承入户走访15次,参与家庭矛盾调解13次,倡导树立良好婚育观和家庭观。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方面。一是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困难。近年来,随着就业帮扶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外出务工收入增加,收入和财产超过低保保障确认标准。二是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发放困难。2023年开始,临时救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因县财政困难,临时救助资金未能做到按月发放。三是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有差距。低保边缘人口是低收入人口中的一类对象,需要民政部门认定通过后,家庭成员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单独提出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各乡镇在落实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单人户施保时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存在未认定通过就先纳入低保保障的情况。四是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困难。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工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资发放到3月份,造成经办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下降。五是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困难。随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不断提高,多数分散供养人员在家里能够安享晚年。在动员入住机构进行集中供养时,多数特困人员和监护人都找各种理由不愿意进入机构进行集中供养。六是“政策找人”精准救助有差距。随着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已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由“救穷”到“救弱”“救急”延伸。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条件限制和事务繁杂等原因,乡村民政工作经办人员还是依靠群众求助为主,主动排查发现和分层分类主动救助不足,加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核确认程序和系统复杂,造成救助的及时性有差距。
(二)殡葬改革方面。一是殡葬改革矛盾集中,协调难度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难,开工之后就停工时有发生,因资金链延续不足,制约、影响工作进度。二是殡葬项目建设欠债较大,坝区迁坟资金未能及时兑付,群众意见大。三是移风易俗任重道远。村民转变传统丧葬观念,自觉抵制陈规习俗有差距,广泛宣传生态绿色、文明节俭和厚养礼葬的殡葬新风尚以及殡葬改革政策力度不够,部门联动需要加强。
(三)养老服务方面。一是补助养老项目建设资金清算不足,清算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县养老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本年度上级养老项目争取和资金下达。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布局不足。乡镇对养老服务发展思想重视不够,工作谋划不足,对自身职责定位不清,没有真正把养老服务作为本级政府应该为辖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来看待,没有深入分析研究辖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及优化问题,导致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三是县、乡镇、村养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养老服务工作对象涵盖60周岁以上老年群体,尤其是高龄、失能、留守、独居、空巢、失独等特殊困难群体需要重点关注,队伍力量相当薄弱,难以适应现行高标准的养老服务工作。
三、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4年下半年工作中,巍山县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严管理、保基本、稳重点、求突破、强底色、重安全”目标,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完成基层政权和组织移交划转,按照《巍山县民政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4年度县民政局重点工作清单》,抓实民政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民政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暨清廉巍山建设,实现民政工作创优提质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方面。根据省州安排,按时完成2024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提标工作。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加强低保边缘人口认定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低保边缘人口中重病重残人员需要单人户纳入低保时,先完成低保边缘人口的认定;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争取力度。做好与县政府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财政的资金支持,做到按月发放支付救助资金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工资。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探索“物质+服务”温暖救助工作。
(二)养老服务方面。坚持党建引领,结合苍洱阳光幸福工程和馨安工程,落实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创建要求,逐步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落实《关于推进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抓实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持续开展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高龄津贴等资金发放工作,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理顺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体制,启动盘活低效运转资产暨老年人医养康复中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农村集体活动场所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为农村老年互助站从而为老服务,落实好有意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
(三)社会事务方面。完成地名志编撰出版,建立地名文化专家库。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宣传和精准保障,争取年底完成10个乡镇儿童督导员、83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联合教体局督促乡镇和村(社区)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档案建立,完成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工作。推动南诏镇日升街、青华乡中窑村“儿童之家”建设。规范慈善会运行和慈善募捐、捐赠,积极链接慈善资源关爱“一老一小”,助力民政温暖救助。引导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培育承接物质+服务的社会组织,积极对接联系县外社会组织并链接资源,为社会救助的扩展延伸打牢基础。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乡镇社工服务站建设,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模式,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卫生县城创建。引导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文件规范化、活动时长录入常态化、队伍管理制度化发展。
(四)殡葬管理方面。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做好全县全域火化全覆盖准备工作,持续探索建设园林式、森林式生态农村公益性公墓,缓解林地建设用地等供需矛盾。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现公益性公墓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礼俗好的目标。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形成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尚。持续推进殡葬价格和市场秩序整顿,重点是结合全域火化推行,做好坟头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宣传引导,以及打击违法违规的殡仪服务。殡葬改革工作。围绕“火化、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三率100%,于2024年底启动全域火化。开展殡葬服务人员能力提升,重点探索行业协会管理,组织殡仪服务人员殡葬政策、服务规范等培训。扩展河西盘龙山生态纪念园(森林生态骨灰公墓)试点效应,向殡葬设施列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山区村推广,为2024年底启动全域火化做准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