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巍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巍山县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巍安办发[202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9年和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于9月30日期满予以强制注销的62台变型拖拉机牌证进行注销公告。至此按照省,州,县要求于10月1日前完成全县变拖淘汰清零的目标。
特此公告
巍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