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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6687M/2024-00006
  • 发布机构: 永建镇

永建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垃圾清运处理费收取的公告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 来源:永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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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建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垃圾清运处理费收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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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范围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户

为进一步健全巩固全镇“三清洁”工作长效机制,加大集镇垃圾集中清运力度,促进我镇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巍山县“三清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垃圾清运处理费收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取对象

集镇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户等。

二、收取标准

按铺面间数确定收费标准,每年1至2间铺面收取100元、3间至4间铺面收取200元,4间及以上铺面收取3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三、收缴办法

老粮管所、民族商贸区、1号路永建加油站至烟草站、215国道孙家厂路口至巍山二中北门垃圾桶摆放点所有商铺由镇市政管理中队和河底街村民小组收取;烟草站至红绿灯、215国道红绿灯至巍山二中北门铺面由镇市政管理中队和河绕村村民小组收取。所收费用全部纳入“村账镇代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费用专项用于支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保洁人员工资环卫设施建设、更新及村庄保洁等费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四、收费时间

2024710日至2024810日止,逾期不交者将每日收取5‰滞纳金。

                                     永建镇人民政府

                                    202478日


责任编辑:永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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