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巍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巍山县白乃水库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巍山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附件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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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