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部门、省州和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县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相关工作。
(七)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司法所干部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落实中共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等。
(二)立法股。负责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阶段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牵头拟订县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州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反馈上报工作。
(三)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单位内部事务和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保密、信访、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收发、通信、资产和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执法监督股。具体负责承办县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和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办县司法局的行政调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考核、考评等工作;做好基层司法工作的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统计和整理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进行审核;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突发事件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引导、扶助和教育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成上级社区矫正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按规定指派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援助事项;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质量;做好法律援助统计报表、文书档案、财务收支的管理工作;做好“148”法律服务热线相关工作。
(八)政工科。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干部教育培训以及考试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和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与咨询会;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综合协调,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重大行政应诉案件、重大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行政复议人员的考核、资格审查、培训工作,案件登记、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承担以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后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县级部门、乡镇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的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子成员
熊家祥,男,巍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宗为丽,女,巍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洪波,男,巍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雪,女,巍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敏,女,巍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李锦浩,男,巍山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办公地址
县司法局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文华山办公区(定香村路)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次年2月28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6351706
责任编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司法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