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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 来源: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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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贯彻实施中央、省、州、县就业促进政策;负责牵头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援助制度;负责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执行全州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按批复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培训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牵头、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调配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和企事业单位素质测评工作。

(八)贯彻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熊富源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正科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督管理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机关运转、机关财务、窗口建设、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保密、国家安全、档案、行政后勤、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河(湖)长制、工青妇等工作。

范茂恒(正科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挂钩村。

谢春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仲裁院,负责人才人事、国防动员、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

高旋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就业促进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行政执法等工作

罗亚荣  党组成员、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浦理琴  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主持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

姚於晋  仲裁院院长  主持仲裁院全面工作,负责政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信访等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制度,AB角关系如下:

    朱  丽—高旋娅  范茂恒浦理琴  谢春映姚於晋


三、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综治、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运转、后勤保障、国有资产及物资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指导局信息中心做好办公自动化建设、宣传技术等信息化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反腐败及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初步审核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协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协调法律顾问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策咨询、投诉解答工作;统筹协调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实施定期评估、总结及发布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扶贫工作的牵头职责;负责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和援助、贷款项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项目争取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基础数据、重要指标的统计、整理和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接访工作制度,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和转递工作;承担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督促、检查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就业促进股。拟订全县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培训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技术培训、技能鉴定规划、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职业学校的初审及监管工作;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全县职业竞赛;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接收大中专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事宜以及农村乡土拔尖人才、民间艺术大师等乡村人才的挖掘培育、调查统计和推荐评选工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的安置服务工作;承办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人才测评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人才交流合作事项;承担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牵头、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做好事业单位处分人员的政策咨询及相关报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计算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年度考核、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日常聘任管理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办理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申报评审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专业技术人才;负责“柔性引才”相关工作;负责三支一扶” 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类执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三支一扶招募等考试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上级部门交办的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贴、补贴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调整变动、调动人员的工资套改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和高级专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延迟退休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疾病、工残、生育期间待遇等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相关丧葬、抚恤、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政策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省部级以上劳模奖励晋升工资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荣誉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工作,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发放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审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督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会计月、季、年报工作;负责规范、办理企业单位职工退休手续,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落实情况;按规定审核、审批职业年金方案;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承担土地征用相关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审核辖区内企业参保职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办理提前和延迟退休申请的受理、初审、转报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职业年金手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金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政策;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移送基金管理违纪违法案件;指导监督社会保障资金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县民生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平台的监督工作;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政策,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登记、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备案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贯彻执行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负责辖区内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贯彻劳务派遣许可实施办法,负责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许可工作;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统筹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办辖区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材料初审工作;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到省州县群体性讨薪上访事件、极端事件;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监察统计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年审;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认定和上报工作;承担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点

巍山县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612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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