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和全县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类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贯彻执行国家文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收集整理、资源调查登记、研究、申报、学术研究及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开展考古发掘、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管理和项目的实施;指导、管理博物馆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任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郭晓斌:主持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国家安全工作及改革工作。
局长王素华:主持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保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昇:抽调文教科创新城建设指挥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完成文化和旅游局临时性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毕波: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具体负责文物、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分管文物管理所(南诏博物馆)、产业发展规划股(项目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宗维伟: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具体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扫黄打非、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分管市场和行业管理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江玉丹: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旅游、财务、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智慧旅游和宣传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翔:协助书记、局长工作;具体负责群众文化、图书、非遗、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等工作;分管公共文化服务股、文化遗产股、文化馆(非遗中心)、图书馆、文工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范健华:协助江玉丹副局长分管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范碧艳:抽调文教科创新城建设指挥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字根:协助毕波副局长分管项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张守华:协助宗维伟大队长分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加强交流和工作的衔接配合,提高工作效能,实行领导AB角制度。分工协作(AB角)关系如下:一组郭晓斌—王素华,二组宗维伟—高翔,三组毕波—江玉丹。互为AB角的领导,其中一位因公或因私不在岗时,由另一位负责其分管的工作,AB角领导同时不在岗时,由主要领导指定班子成员负责相关工作。主要领导外出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指定班子成员主持全面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单位内部事务和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构编制、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人事、财务、资产和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任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团和各乡镇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智慧旅游和宣传股。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科研项目申报、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统计信息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化遗产股。贯彻执行国家文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的前置审核审批事务;负责文物业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县级及以上文化遗产有关申报、管理工作;承担文物业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制度规范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组织博物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与宣传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评审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骨干的培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筹建和联络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传承点)的规划;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产业发展规划股。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负责指导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旅游扶贫、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和行业管理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组织行业培训,指导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负责对营业性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旅行社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等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A级景区、星级饭店(客栈)的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导游队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指导综治维稳、行业安全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假日旅游市场工作,受理旅游投诉。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行业诚信评价。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文华山片区,邮政编码:672400。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6122224
单位负责人:王素华
责任编辑: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