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芮晓巍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申学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 杰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范绍星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字亚艳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康移凡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继勇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方树蓉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吴玉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字晓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寰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马鞍山派出所所长
茶锦朝 一级主任科员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管理、乡村乡规划建设、乡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旅游、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城乡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慈善、应急物资储备、殡葬、搬迁安置、食品药品安置、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管理职责。
4.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承担党的建设、法制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两企三新”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和文体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综合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管理协调为民服务平台。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并按要求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督促村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城乡规划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乡村公路建设、乡村公用设施维护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办农林水、农业机械、畜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业信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承办辖区内农产品、食品的快速检测和安全预警,配合做好采样、抽样、送检等辅助性工作。承办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品开发等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安全、水土流失防治、节约用水等工作。承办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为项目服务提供技术保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341608
单位负责人:芮晓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