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巍山县乡镇权力清单的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决定》公布了《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共86项)法定职权事项和《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共142项)。2023年5月15日,省委编办牵头召开了全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对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6月8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全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除法定职权外的事项,按照部门“端菜”,乡镇“点菜”以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严格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在确定县统一赋予乡镇行政职权事项和各乡镇自行选取行政职权事项时,广泛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做好《巍山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统一目录》评估审核修订,并抓好乡镇赋权事项选取工作。11月28日,《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巍山县乡镇权力清单的通知》正式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事项调整。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鉴于相关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已被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的规定,《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中,第70项“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颁证”、第73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第74项“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领证的审核”和第75项“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等4项行政权力事项不列入乡镇权责清单,减少为82项。
(二)乡镇行政职权事项的组成。由《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共82项)、《大理州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统一目录》(共14项)、《巍山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统一目录》(共32项)、《大理州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职权事项目录》(共10项)和乡镇自行选取的69-75个事项五个部分组成。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乡镇要将承接的行政权力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宣传解读。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承接的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各乡镇要会同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乡镇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共同推进各乡镇建设和发展。
三是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各乡镇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工作,制定相关事项的审查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保障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到位,同时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对接工作,防止出现脱节、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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