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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6505H/2022-0012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巍山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2022-12-16
  • 发文字号: 〔 〕
  • 主题词:
  • 体裁: 其他

巍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巍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政策解读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 来源: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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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任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和《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云南省“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巍山县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符合质检要求,从即日起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巍山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具体以自然资源部反馈的矢量数据成果为准。

其他有关事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 号)执行。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大理州关于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政策注释

1.“三区”指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类空间。其中:生态空间是指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的功能空间;城镇空间是指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

2.“三线”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能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城镇开发边界线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和各类开发区等。

四、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问答

1问: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有关规划规模、布局、结构等过渡期政策如何衔接?如:是否可以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对规划用途进行调整并在过渡期实施;允许村民住宅、集体公益设施等民生类项目及农产品加工厂、旅游基础设施等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在协调“三区三线”,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承诺的前提下,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续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时直接落图?

: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有关规划规模、布局、结构等过渡期政策衔接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执行。过渡期,对于超出现行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如进行规划调整,应与“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不冲突,符合在编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和时序安排等总体要求,符合项目涉及地区的土地用途、强度和规模,并按照现行法规和法定规划的管控规则与程序要求进行。农用地转用手续应按照现行规定办理,与项目类型无关。

2问:如果已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在具体项目办理选址或土地征转时,可否直接以详细层面规划(控规、村规)作为依据,办理项目规划用地手续?不再参考总体层面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具体项目办理农转用、土地征收时,首先应依据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在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覆盖到的区域,具体项目办理选址意见书时,可直接以详细规划作为依据,覆盖不到的区域可依据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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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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