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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6038173X/2021-00273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巍山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1-09-21
  • 发文字号: 〔 2021〕
  • 主题词:
  • 体裁: 其他

《巍山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1日
  • 来源:巍山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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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巍山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巍政办通〔2020〕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贯彻理解落实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目前,我州与全国一样,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较低,近80%的婴幼儿是由祖辈参与看护和照料,社会普遍反映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为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大理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大政办通〔2020〕60号)文件精神,结合永平县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目标2020年,至少储备并筛选编报1个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1.为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支持和科学养育指导。全面落实女方产假、生育假,男方护理假等规定。完善母婴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2.积极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实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个人和机构开设城市社区婴幼儿托育点,支持农村地区新建或利用闲置房产等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满足家庭就近托育服务需求。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与共建共享。鼓励通过免费提供或低于市场价出租场地,引入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做好对示范性托育机构的项目争取和申报。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大力扶持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发展。推进托育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到社区开设托育班服务点。支持用人单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工作场所附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4.认真做好注册登记和备案。举办事业单位性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要按县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业机构设定的规程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向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成注册登记后,要及时到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州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5.全面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必须符合国家和各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有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婴幼儿照护机构要加强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如下政策保障1.强化土地供给。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2.强化政策支持。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可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税费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规定。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用气按照各地居民阶梯气价的第一档价格标准执行,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使用宽带互联网费用按照家庭住宅价格执行。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托婴幼儿的意外伤害保险。

五、《实施方案》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了如下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规范发展的政策规定,构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2.加强部门协同。加快形成政府统筹领导,卫生健康局牵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加强要素保障。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奖补。


巍山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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