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巍山县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有效化解和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杜绝多领冒领、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以下简称社保待遇)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社部办公厅《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和州人社部门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确认要求,结合巍山县实际,制定了《巍山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管理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监察建议》(云监〔2021〕114号)精神和州人社部门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确认要求,为全面抓好领取待遇资格确认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资格确认管理工作,有效化解和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结合巍山县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19年7月15日印发的《巍山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实施细则(试行)》(巍政办发〔2019〕32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和参考
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巍山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巍山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管理办法(试行)》共三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资格确认管理、附则三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本办法明确资格确认适用范围,明确资格确认手段,明确资格确认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业务指导。
第二章“资格确认管理”,第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各类社会保险资格确认工作的责任单位及需要履行的各项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资格确认管理制度和审查制度,规范资格确认工作。
第三章“附则”,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明确了特殊情况处置、政策执行时间、办法解释权限。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巍山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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