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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0X13901Q/2024-0000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巍山县政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7-10
  • 发文字号: 巍政通 〔 2024〕 3号
  • 主题词: 行政职权
  • 体裁: 通知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赋予乡镇的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的通知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 来源:巍山县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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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以及省、州整改部署要求,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赋予乡镇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调整的赋权事项涉及《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版)》中108个事项,分属11个县级主管部门,具体为:南诏镇退回71项(保留44项),庙街镇退回51项(保留65项),大仓镇退回60项(保留56项),永建镇退回49项(保留66项),巍宝山乡退回40项(保留75项),五印乡退回71项(保留50项),青华乡退回59项(保留59项),牛街乡退回56项(保留63项),马鞍山乡退回25项(保留94项),紫金乡退回60项(保留60项),详见附件。

二、赋权事项调整后,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做好与各乡镇工作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乡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三、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监督评估小组,对行政职权事项和赋权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评估,并严格按照省州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动态调整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南诏镇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2:庙街镇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3:大仓镇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4:永建镇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5:巍宝山乡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6:五印乡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7:青华乡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8:牛街乡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9:马鞍山乡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10:紫金乡保留的赋权事项表

11:巍山县各乡镇权力事项调整情况汇总表

12:巍山县各乡镇权力事项调整情况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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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巍山县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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