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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6695G/2023-00065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马鞍山乡
  • 成文日期: 2023-07-13
  • 发文字号: 〔 2023〕
  • 主题词:
  • 体裁: 通知

马鞍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马鞍山乡预防学生溺水、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来源:马鞍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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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现将《马鞍山乡预防学生溺水、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马鞍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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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马鞍山乡预防学生溺水、防范交通事故

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全防范学生暑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防范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从源头上化解学生溺水、交通事故、诈骗风险,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经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发生。

一、主要职责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确定全防范学生暑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诈骗专项行动等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督促指导全各部门、各村有效开展防范学生暑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党政班子领导担任总召集人,乡党政办主任及中心校校长担任召集人。水务组、农业组、林业组、经济办、乡规划中心、妇联、马鞍山中心学校、马鞍山派出所、马鞍山自然资源管理所、马鞍山卫生院、马鞍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各村委会、水域管理单位为联席会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马鞍山中心校,中心校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根据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或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后印发并抄报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职责分工

)村委会

1.充分发挥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2.村组要加强监督巡查,精准掌握每名在家再村在组学生的动态,落实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3.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信息员和学生家长定期对辖属危险水域、重点水域、水域和道路路段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进行巡查检查,发现损坏的第一时间进行维修维护上报,建立轮流巡查值守制度。

4.村组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实现对家长、学生的宣传教育。

5.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要特别关注,采取一定形式给予关心关爱。

(二)教育部门

1.统筹部署、协调推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积极探索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联动机制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联动机制,组织各类学校有关人员开展培训。马鞍山中心校要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行动,对所属学校开展全覆盖的督导;负责落实涉生溺水、交通事故“一案三查”工作报告制度。

2.学校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邀请有关部门进校宣传讲防溺水、防交通安全知识,加大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三)马鞍山派出所

1.安排联防队员对行政区内危险区域、危险道路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及时开展处置和善后。

2.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校门口无运营资质的“黑车”,查处接送学生上学、放学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骑乘共享单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学生放假收假时校园“直通车”的管理。

3.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生溺水、交通事故接出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救援,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做好涉事案件的调查取证。

(四)水务组

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所有水域以及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危险水域警示提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制定乡和村组的水域管理责任表,实现水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马鞍山自然资源管理所

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村委会、施工单位对取土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全面排查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矿区范围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等重点区域的责任表,加大对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的巡查力度。

(六)乡规划中心

加强因建筑项目工程形成的深基坑、水池(坑)等风险点的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和防范设施,督促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消除溺水隐患,完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学生进入并定期巡检巡查。

(七)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权属关系,加强对水域行业监管行业监管,严查无照经营行为,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安全防护,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八)农业组

全面加强农行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人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

(九)林业组

督促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内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水域有游泳、钓鱼、玩耍的学生时,立即劝退并对接相关村委会和中心校。

(十)马鞍山卫生院

组织做好溺水救治工作,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十一)经济办

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报的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向县政府报送,协调配合好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督促正在生产的露天采坑矿山企业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十二)乡妇联

依托乡、村组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经常性组织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十三)水域管理单位(或责任人)

1.河湾、水沟、水渠、水地、水库、矿坑等水域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固定、牢固、醒目的安全警示。

2.人员密集场所要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相关安全问题。

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及时开展救援并立即报告。

(十四)学校

1.建立预防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网格体系,成立以学校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学生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

2.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预防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教育责任书,将教育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师。

3.将预防学生防溺水纳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案例警示等方式,深入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为主题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

4.上好“三堂安全课”,即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安全部署课、全体学生参加的安全教育课、全体家长参加的安全提醒课,强化教职员工责任意识、学生安全意识、家长监护意识。

5.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以及家长群、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孩子安全监护,配合乡、村委做好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

6.提前安排好假期教师家访活动计划,明确家访内容,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增加家访次数。

(十五)班主任、教师

1.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班级和每个学生,强化对未按时到校学生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提醒制度。与家长签订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责任书。

2.寒暑假前进行专题安全警示教育,明确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等,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3.加强学生防溺水自救和互救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基本自护、自救和逃生能力,教育学生发现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及时向成人互救、打110电话报警求救。

4.开展假期中家访活动,对学生安全提出要求,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防止孩子发生安全事故;对留守、单亲、智障、残疾等特殊学生增加家访次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动态信息,研究预防学生防溺水,防范交通事故工作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二)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预防学生防溺水交通事故网格体系建立情况的督查。学校要建立教师包干学生制度,安排教师经常与所负责的学生及监护人沟通,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保证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到位,要根据学生居住情况,成立学生自我管理督促小组,做到相互提醒、自我管理约束,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认真梳理,主动作为。

(三)开展督导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防溺水、交通事故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不完善的,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相关文件

《马鞍山乡预防学生溺水、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马鞍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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