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县安排部署,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为进一步开展好“三清洁”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巍山县三清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的通知》(巍三清洁办〔2019〕9号)要求,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23年度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收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取范围
全乡辖区内4个村委会农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餐馆、宾馆、娱乐场所、百货店、养殖户等各商户。
二、收费标准
1.农户收费标准:40元/人/年,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收取率不低于90%;
2.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费标准:100元/人/年;
3.政府机关(农综站、水管站、林业组、畜牧站、便民服务大厅、财政所、乡政府)、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村委会、派出所、信用社、供电所、邮政所、客运站、加油站、万成公司、牛街商会等按2000元/个/年;
4.市场商铺收费标准:按照经营类别进行收费,建材按每家1000元/年;餐馆按每格200元/年;快递每格150元/年;超市、百货店、药店、农药店、农机电、建材店、理发店、摩托车修理店等按120元/格,宾馆按30元/间/年收取。
5.增收部分:客事办理:按15元/桌收取(收取范围牛街乡辖区内村民组以及牛街集贸市场包席餐馆)。养殖户(生猪50头以上100头以下收取100元/年;100头以上500头以下收取150元/年;500头以上1000头以下收取200元/年;肉牛养殖10头以上30头以下收取100元/年;30头以上50头以下收取150元/年;50头以上100头以下收取200元/年。);农村小卖铺按60元每格收取。
三、资金用途
所收取的费用全额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收集、处理及环卫设施的建设、更新和村庄、公共厕所保洁等方面。
四、相关要求
(一)免收对象:烈属、孤寡老人、五保户、特困户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证件,予以免收垃圾处理费。
(二)各村委会加大宣传力度,收费工作从2023年1月起全面开展,并于11月底全面完成。各村收取的垃圾清运费全部纳入“村账乡代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垃圾清运相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清运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切实将收取垃圾清运费作为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推进“三清洁”工作、全面提升全乡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全面收取、收齐垃圾清运费。
牛街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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