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 15246505H/2023-00162
  • 发布机构:

巍山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 来源: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权所掌握和产生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外的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及行政职能,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本机关编制自然资源管理重大规划或计划;

(四)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清单、指南、流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办理结果;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获取县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当面或通过信函、传真等途径提出申请。县自然资源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巍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数据电文形式,下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所申请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的证明材料。由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6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dlweishan.gov.cn/wsrmzf/c106959/ysqgk.shtml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电子政务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wsxzfb@dali.gov.cn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612323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0872-6350308

6.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三)办理流程

1.材料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所需信息描述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对申请材料有效、完备的申请及时登记,予以受理。

2.办理时限

1)当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受理机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书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后,于法定时限内依法提供其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自行查找;

3)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受理机构已作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再受理和答复。

四)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8: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巍山县南诏镇文新街1

邮政编码:672400

联系电话:0872—6350308(传真)

六、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县自然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县自然资源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巍山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