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及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4.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示公告;
5.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财政预决算报告;
7.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信息;
8.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信息;
9.试点领域信息:包括义务教育等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事业相关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weishan.gov.cn/);
2.“巍山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文献街南诏新苑东北侧约250米
邮编:672400
电话:0872—6122324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南诏新苑东北侧250米
联系电话:0872-6122324
传真号码:0872-6122324
通信地址: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南诏新苑东北侧250米
邮政编码:67240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前往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weishan.gov.cn/wsrmzf/c106959/ysqgk.shtml)或下载附件1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需完整且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a72a5376-c904-4ff9-ba15-ada2404c73a4。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612232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wsxzfb@dali.gov.cn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四)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责任编辑:巍山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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