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题、组配、体裁3种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概况信息,包括机构职能、工作职责、内部科室、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等
(二)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
(三)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
(四)本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利企惠民、民生保障、食品药品等重要政务活动最新动态
(五)市场监管信息
(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本部门窗口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文新街9号
邮政编码:6724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121691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6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ysqgk.yn.gov.cn/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电子政务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wsxzfb@dali.gov.cn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612****169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0872-612****1691。
6.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巍山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过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文件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收费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872—612169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72—61260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巍山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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